現在就是行人地獄環境 加上低端駕駛轉彎不停讓狙殺行人
三天兩頭撞一下 才會搞到揚名國際天怒人怨要執法
結果還有一堆傻仔在檢討行人走很慢 走路滑手機 有什麼障礙?
行人硬要衝紅燈闖紅燈 走路滑手機擋到車 需要處罰嗎?
要啊 道交條例78條就有闖紅燈或阻礙交通罰300元 修法後變500元
就跟44條本來就有規範不停讓行人要處罰一樣
為什麼現在大家都要針對汽機車 不就一堆傻閪轉彎不看不減速 三天兩頭殺人
行人跑步衝路口是會撞死人嗎?真的有行人違規肇事 肇責他也跑不掉啦
現在迫切要抓要解決的就是路口擊殺行人的仆街仔 還在檢討行人的是有什麼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