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

作者: sexygnome (沒道德有水準)   2023-04-24 16:33:15
※ 引述 《neverfly》 之銘言:
: 徐大議座可能平常忙著處理全國事務,
: 以及關心交通法規,
: 比較少在管議會規則。
:
: 其實內政部有說明了:
: https://i.imgur.com/krcHQmR.jpg
:
: 這份文件點進去,
: 第12頁就是理性中立的t12截的圖,
: 說出席簽到的事實由議會判斷。
:
: 然而,
: 同份文件第11頁說的更白了。
: https://i.imgur.com/qlaVHZh.jpg
:
: 說如有出席簽到之事實即得支領。
:
:
: 來,再幫議座整理一下:
: 1. 如有出席簽到之事實即得支領。
: 2. 出席簽到的事實由議會判斷。
: 3. 議會說合法。
:
:
: 所以要不要連議會一起告?
: 還是要副秘書長回去講?
下圖是同一份報告的第14頁,
https://i.imgur.com/nmQuIYz.png
我不知道為什麼同個報告要放這個,
可能是要說這個判決很瞎,
意圖破壞議會和諧,
一切都是議會說了算,
法院少在那邊嘰嘰歪歪靠北靠木的,
我們回去再講的意思。
絕對不是說這個判決有參考性的意思,
請各位藍白韓郭昌館粉耗子尾汁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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