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賤種台派該回 阿陸 祭祖了吧

作者: LiZheyu713 (小王爺)   2023-04-04 23:13:37
此時正逢地理大發現,歐洲強權紛紛前來東亞貿易,並建立殖民地,而荷蘭人為建立能與
中國明朝、日本貿易的據點,遂於1624年奪取臺灣。在荷蘭人據臺以前,臺灣本島未有嚴
格定義的漢人移民族群,雖然當時漢人已在澎湖群島建立政權作為管理臺灣的踏板,但是
尚未將觸角深入臺灣內部的原因,大致有下列幾項:
1當時日本倭寇海賊頻繁侵襲中國沿岸,因此官府長期封鎖海岸。
2漢人移民墾荒艱辛,加上原住民對外來者的抗拒,經常發生械鬥,願意從中國移居臺灣
者較少。
3部落社會生產力低,無法吸收大量人口,故移民人數十分有限[4]。
4台灣天災頻率多過中國內陸,及台灣海峽湍急阻礙橫渡。
在原住民的統治方面,起先荷蘭人以發展貿易為重,無力擴張。等到1635年起,荷蘭殖民
當局對外貿易開始穩定,才發起征服行動,與高雄附近的麻豆社原住民部落訂定麻豆協約
,確立荷蘭人為該地區領主、原住民為封臣的封建關係[5]。荷蘭人透過定期召開的地方
會議(荷蘭語:landdag),維繫雙方的封建關係,並任命原住民首長,確立原住民社會
的正式領袖[註 2],以協助荷蘭人推行政令。透過地方會議,荷蘭人也將原本以個別或多
個村社為政治實體、彼此攻伐的原住民部落,統合成互相聯盟的聯合村(荷蘭語:Vereni
gde Dorpen),置於荷蘭主權之下[7]。荷蘭人便藉由攻擊聯合村的敵對部落,讓原住民
出草,使得雙方的關係更為緊密[8][註 3]。
1640年代以後,臺灣南部沿海殖民地的行政支出不斷的暴漲,收入也逐漸從轉口貿易轉移
到本地稅收[9]。為此,荷蘭人開始新增各種稅收,加上1650年後許多農民賴以維生的甘
蔗業開始衰退,漢人對於荷蘭人的統治越來越不滿,引爆了郭懷一事件。事件平息之後,
荷蘭人並沒有更改整個殖民地的結構,依然以剝削漢人勞力為經濟發展基礎[10]。之後鄭
成功崛起於福建沿海,為荷蘭人創建的荷漢殖民地帶來新的變數,鄭成功於1661年進攻臺
灣,翌年荷蘭人為其所擊敗,退出臺灣南部沿海佔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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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派 就不用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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