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修刑法三讀通過 賣換臉成人片最重判7

作者: hank811020 (小哲)   2023-01-07 11:45:26
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893269
2.新聞來源︰
聯合新聞網
3.完整新聞標題
立院修刑法三讀通過 賣換臉成人片最重判7年
4.完整新聞內容︰
近年私密影像散佈事件頻傳,更有網紅涉嫌以深度偽造(Deepfake)技術製作換臉成人片
販賣盈利。為防制性暴力等犯罪,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相關刑法部分條文,增訂性影
像定義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法條也明定,若製作不實性影像並散布營利,最高
可處7年有期徒刑。
三讀法條也規範私密影像散布問題,若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最重處3年有期徒刑,
散布或販賣盈利都加重。
而若是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以照相、錄影等方法攝錄其性影
像,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散布的話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意圖營利而散布,
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日前網紅小玉用換臉技術,將名人、政治人物等人臉部合成到成人片中上網販售,引發軒
然大波,行政院會去年3月針對防範散布性影像、深度偽造等犯罪行為提出刑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其中朝野立委都對此提出不同修正提案,最後在1月5日的立法院黨團協商討論後,達成共
識。全案今在立法院會處理,在場立委無異議下,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槌,三讀修正通
過。
換臉成人片的相關罰則,根據三讀條文,意圖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
人觀覽,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的性影像,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者,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若是意圖營利,處7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
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罪部分,據三讀條文,最重處3年有期徒刑,若有散布行為,處6
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若有意圖營利而散布的行為,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若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以照相、錄影等方法攝錄其性影像,
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若有散布行為,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意圖營利而散布
的行為,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另外,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
影像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這次修法也增訂性影像定義的4款規定,包括性交的影像或電磁紀錄、性器或客觀上足以
引起性慾或羞恥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或電磁紀錄等。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也發言表示,樂見修法對數位性暴力侵害性自主、性隱私的保護
邁進,但關於性影像定義他仍不同意,因為定義說「引起性慾、羞恥」存在爭議許久,羞
恥是加深性汙名化,「引起性慾」則是對被害人做出評價,可能造成二度傷害,她有提案
直接對構成性影像內容加以描述、而不討論引起性慾與否,但沒通過,也要求主管機關繼
續研議。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則指出,數位性暴力相關修法,包括自己等其他立委,早在2020年就提
出,這麼重要但簡單的修正,居然要耗掉三年,需要等到總統、立委親身受害後,才能喚
起行政團隊去做,她對此感到遺憾,也強調對於新型犯罪,法律規定要跟上時代腳步和民
意,不要開民主倒車。
民進黨立法范雲則表示,數位性暴力被害人受的傷害絕不亞於身體受害,受害人往往活在
終日被威脅的恐嚇裡,修法代表國家層次認定,散布、強制、偷拍、變臉偽造性影像等都
是犯罪,讓被害人受到保護,接下來仍會持續監督關注新型態性犯罪修法。
5.附註、心得、想法︰
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
性私密影像跟深度偽造(deepfake)修法通過
以後未經他人同意拍攝、錄影性影像
都會被刑法處罰
賣換臉成人片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gino12456 (滴滴)   2023-01-07 11:47:00
換臉判比家暴跟槍枝還重 肌肉腦又撿到槍了
作者: tavern (zzzzzzz)   2023-01-07 11:48:00
酒駕要不要修重一點啦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1-07 11:51:00
感覺殺人還比較輕
作者: dio0204 (逐雨)   2023-01-07 11:52:00
蔡母豬有夠噁心 都被天道盟幹到撕裂傷了
作者: slimak (shady)   2023-01-07 11:55:00
小玉: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3-01-07 11:55:00
酒駕才3年以下…,要不要把酒駕順道改一改?刑185-3
作者: huangjyuan (Bryyuan)   2023-01-07 11:56:00
桃園養豬仔 1萬交保 笑死
作者: cloudyst (水中沙)   2023-01-07 11:56:00
得罪母豬比殺人還嚴重
作者: HinaTomo (HinaTomo)   2023-01-07 11:59:00
比酒駕還重 笑死
作者: Aidrux (保境安民)   2023-01-07 12:00:00
有種就去製片嘛!公民不服從啊!欠幹的藍白仔只敢躲在八卦版自慰,幹你娘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23-01-07 12:02:00
詐騙擄人集團:謝謝政府跟立法委員們酒駕仔:感謝寧容忍
作者: fxntdsxdr   2023-01-07 12:05:00
酒駕和礦業法什麼時候過呢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23-01-07 12:12:00
為了防止越想越不對勁,要簽的東西增加了
作者: bill03027 (老賴)   2023-01-07 12:17:00
11樓是在悲憤什麼?還是覺得這個比酒駕的問題還嚴重?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23-01-07 12:23:00
沒正事可以幹了嗎?
作者: Forestier (跟小天使聊天吧:))   2023-01-07 12:24:00
酒駕重刑化對降低犯罪率完全沒有幫助喔 這個已經一堆學者在做研究了
作者: coca5108000 (CoCa)   2023-01-07 12:24:00
塔綠班笑說他們搞詐騙綁架弄死人都沒這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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