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林智群律師:還沒驗收是民事幹嘛送檢調?

作者: LODAM (LODAM)   2023-01-06 12:06:08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實際上...你們說的都有問題
: 能不能運營看的是有沒有
: 1.通過試運轉/營運申請
: 2.使用執照
: 有就可以開下去
: 無關乎驗收是否完成
: 能不能啟用跟是否完成驗收不相關
: 能不能用是業主與政府間的事
: 有沒有完成驗收
: 是業主與廠商之間的事
: 這實際上是兩碼子事
: 多的是場子都開下去三、五年
: 驗收還在拖的
: 根本不重要....
: 世界正常
: 在那邊吵驗收根本菜雞
: 這案子最大的問題是
: 新竹市立棒球場五月就拿到使照了
: 使照怎麼發的...
: 如果不符合核發使照標準
: (公共設施、消防...等各種要求
似是而非的話就不要說了
統包工程契約範本第15條驗收
裡面寫到就是
1.工程部份完工,在機關允許下可以部分驗收交給機關先行使用
2.工程驗收合格後才會辦理點交
建管單位的使照跟對機關的契約不能混淆而談
(八)工程部分完工後,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或已履約之部分有減損滅失之虞者,應先就
該部分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並得就該部分支付價金及起算保固期。可採部分
驗收方式者,優先採部分驗收;因時程或個案特性,採部分驗收有困難者,可採分段查驗
供驗收之用。分段查驗之事項與範圍,應確認查驗之標的符合契約規定,並由參與查驗人
員作成書面紀錄。供機關先行使用部分之操作維護所需費用,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由機關
負擔。
(九)工程驗收合格後,廠商應依照機關指定的接管單位:____(由機關視個案特性於
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機關)辦理點交。其因非可歸責於廠商的事由,接管單位有異
議或藉故拒絕、拖延時,機關應負責處理,並在驗收合格後_日(由機關視個案特性於招
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15日)內處理完畢,否則應由機關自行接管。如機關逾期不處理
或不自行接管者,視同廠商已完成點交程序,對本工程的保管不再負責,機關不得以尚未
點交作為拒絕結付尾款的理由。若建築工程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使用執照或其他類
似文件時,其因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以致延誤時,機關應先行辦理驗收付款。
: 那是怎麼核的
: 是不是有其他“有力人士”介入
: 或者乾脆是承辦收錢
: 有沒有完成驗收
: 一點都不影響啟不啟用
: 真正最可能違法(使照核發)的不查
: 只是在演戲而已
: 使照審核你都當他合法了
: 其他都只是屁話
: 最後也只會是我就爛結案
: 這個看多了
: 公務員沒看到(沒抄到錢
: 阿我就沒看到阿,工作疏失
: 會怎麼樣嗎?...
: 撐死了讓你記過
: 誰敢保證自己工作不會有“疏失”
: 民事?哪來民事
: 根本無事好嗎
: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 我說真的
: : 他應該要多去了解一下工程再來
: : 通常
: : 公共工程對單項工程施工時都會設立一個檢驗停留點
: : 材料進場前後也都會有檢查驗的動作
: : 通常取土前
: : 營造廠、監造、專案管理等相關單位都會去土方資源場或是特定的取土區勘查取樣
: : 以確定要使用的土方符合契約要求
: : 施工時也會用跟車等方式確定是從審查通過的取土區取土來回填
: : 這是要避免營造廠拿A送審,卻運B的土過來
: : 施工時會各單位再一次檢查土方沒問題然後做成檢查紀錄
: : 施工時也會每天檢查
: : 其他相關的檢查我就不多說
: : 也就是說
: : 相關的項目根本不是在驗收時才檢查
: : 而是施工中幾個管理單位早就進行檢查
: : 現在的問題就是:
: : 1.當初決定使用這些土方時程序是否有問題?
: : 也就是說很可能一開始就有問題
: : 選用的土方本來就不合規定結果卻能審查通過
: : 2.取土時確定是從審查通過的取土區取的?是否有紀錄?
: : 這就是前面說的
: : 要避免營造廠拿A送審,卻運B的土過來
: : 3.回填時的檢查抽驗是否確實?
: : 有時會做到一半才發現土有問題
: : 那這時就應該立刻停止施工
: : 不是還照樣回填下去
: : 我這只是粗淺的說一下
: : 總之
: : 這位林律師根本不知道現在公共工程的運行在那邊胡扯
: : 他隨便找個有點經驗的土木人都可以告訴他這些事
: : 驗收不是發現所有問題的時候
: : 很多問題本早該在施工中就該被發現
作者: pujos (lks)   2023-01-06 12:08:00
你自己寫什麼東西,我猜你自己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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