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明年一月起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十八歲

作者: qazsedcft ( 蛋包飯 )   2022-12-28 00:54:22
1.媒體來源:國語日報
2.記者署名:陳芝瑄/臺北報導 (2022/12/27)
3.完整新聞標題:
明年一月起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十八歲
成年高中生在校行為若涉權益 教部:須通知家長
4.完整新聞內文:
《民法》成年年齡明年一月起下修為十八歲,將會有已成年的高中生在校念書,但在校園內
仍有需要通知家長或需要家長同意的事項,像是寒輔暑輔同意書、請假單等。臺灣青年民主
協會昨天表示,成年學生在校外可獨立行使各項法律行為,但在校內卻要經家長同意,教育
部應清楚說明,避免產生衝突或是各校作法不一的情形。教育部指出,涉及學生權益相關事
項,仍有通知成年學生家長的必要性。
 青民協指出,依《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學校公告課業輔導實施計畫後
,應檢附課業輔導實施計畫及家長同意書,通知學生家長,徵詢學生參加的意願;經家長同
意後,學校才可以收取課業輔導費。實際上,對於寒輔暑輔、第八節等輔導課程,各校會發
家長同意書;實務上,也常發生學生和家長對於參加課輔有不同意見。
 另外,許多學校的請假規定,會要求學生請假要經家長簽名同意;《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
習評量辦法》則規定,對於學生獎懲,應通知學生、導師、家長或監護人;《家庭教育法》
也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對於學生有重大違規事件,應通知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
 教育部回應,有關課輔已邀請學校行政代表、教師與家長團體及學生代表開會討論;學生
輔導管教方面,若涉及成年學生權益,學校仍有通知家長的必要性;獎懲事件評議決定書要
通知受獎懲學生及其父母或監護人,主要是提供學生申訴救濟途徑,及適時提供輔導資源,
並透過親師合作,正向協助學生,保障受教權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mdnkids.com/content.asp?sub=1&sn=9689
6.備註:
憲法修正案,複決主文為: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之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
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憲法第130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而憲法130條為: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
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2-12-28 01:19:00
完全行為能力 亂修民法 真是搞笑
作者: h80733 (如)   2022-12-28 01:22:00
18歲終於可以投票了
作者: oscarwu3041 (夢想家的羽毛)   2022-12-28 03:54:00
樓上修憲沒過啊,現在還是只能投公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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