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反對酒駕與論文抄襲者不得參選~

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2022-12-21 11:25:14
這是憲法規定的人權
也是民主政治的準則
如果今天酒駕或論文抄襲
政黨還不開除他們
還讓他們繼續參選
選民也支持而讓他們選上
這也無話可說
這就是民主
雖然我討厭酒駕跟論文抄襲
但不能牴觸人權
所屬政黨還能推薦
也還能讓選民青睞選上
這是選民的問題
這就是民主......
作者: Borges (波波波波)   2022-12-21 11:26:00
同意 只要標明有酒駕/論文撤銷 在選舉公報上即可
作者: lpoijk (↗ 老 爺 ↙)   2022-12-21 11:27:00
阿不是很民粹 違停超速沒繳停車費全部不能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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