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段話有點無言。
※ 引述《hurtmind (智障!)》之銘言:
: 仔細想想林穎孟是真的有機會被判無罪的
: 前男友領薪水跟Jack相當類似
那個,前男友的部份(90萬),已經不起訴了。
連判無罪都不用,因為檢調搜查後根本不起訴。
這也是為什麼一開始交保金額高的原因,因為林穎孟這個案子有三個部份:
1. 前男友,90萬
2. 前男友開公司的員工報成議員助理,23萬
3. 離職助理多報一個月,3萬
所以一開始保釋金額是100萬
後來起訴的是2&3,尤其是2的部份林穎孟至今都是避談。
因為這23萬真的很難說清楚。
有圖有真相,新聞擷圖
http://i.imgur.com/bbdTAli.jpg
不起訴的部份
http://i.imgur.com/z5XpoQF.jpg
郭姓員工報議員助理的部份
http://i.imgur.com/YsjsR31.jpg
這23萬應該會是關鍵。頭過身就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