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p771017 (技高一籌)》之銘言:
: 隔壁一篇熱門文章這樣問是什麼意思
: 該不會是指其實不只六十萬吧?
: 聽起來很恐怖捏
: 怎麼會有一般民眾知道內情的
: 有沒有政治大師可以超譯一下
台灣對民意代表「貪污助理費」這部分的判決就是嚴到很驚人。
大家都熟悉的金色力量童仲彥。
http://i.imgur.com/oVWog4w.jpg
判三年十個月
他貪了多少?五十萬?五百萬?
都沒有,他貪污金額是「五萬餘元」。
五萬就關三年,二審定讞,已經進去蹲了。
又比方說林穎孟。
http://i.imgur.com/geXIOuF.jpg
她被起訴的部份是「男友公司員工當人頭助理」,20幾萬而已。
「男友人頭助理案」90幾萬不起訴。
(檢調認為她男友有從事助理職務,不算人頭)
高虹安金額就算只有60萬,相較於童仲彥跟林穎孟,也是相當高的金額了。
就看幾個月後起訴會是多少金額吧。
ps.
至於之後的發展,縣市長起訴沒事,但貪污一審有罪的話「停職」。(地制法)
要進去關還是要二審定讞,但新竹市長位置只要一審有罪就沒了。
理論上一審不會拖太久,快一點搞不好2024大選前就有結果了吧。
柯文哲大概在瑟瑟發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