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gogoegg: 幾天前陳東豪講潘懷宗的案子 助理費回流後 完全公用 12/15 11:42
: → gogoegg: 潘本人一毛也沒用到 還是偵查時就認罪 換來緩刑遞奪公權 12/15 11:42
我先看了一下陳東豪...
恩 ...
然後再找了一下潘懷宗案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474055
士林地院判決指出,潘懷宗從2002年擔任北市議員迄今,議會編列每月2萬元的為民服務
費不敷使用,為節省個人支出,授意辦公室主任陳玉臺找可信任對象擔任人頭公費助理;
陳在2010年起,陸續找胞姊、姪兒、李姓及沈姓員工當人頭,共計向議會不實申報公費助
理費,詐取333萬5835元。
關鍵
人頭助理
判決書
詎潘懷宗為開拓財源及節省其個人支出,明知如附表所示時間並未實際聘用如附表所示陳
春梅、陳健銓、李闓宏、沈博緯等4人擔任其公費助理,竟與陳玉臺、陳春梅、陳健銓、
李闓宏、沈博緯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
載不實之犯意聯絡,由潘懷宗授意陳玉臺找尋足以信賴之對象擔任人頭公費助理,假藉聘
至205頁)等證據可證,核與被告等之自白相符,應甚明確,足認被告6人有該等犯行。
其實潘懷宗案件跟高宏安案件差很多好嗎
一個是人頭助理
一個是公g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