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大選除了地方選舉之外
還有一張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結果是被否決,因為沒有到九百多萬門檻
而這次複決的同意票是52.96%不同意票47.04%
這個比例很像2021的公投結果,比例類似但同意與不同意的比例顛倒
公投是不同意大於同意(當時四大公投四個都不同意)
例如核四52-53%不同意 47-48%同意
這次是同意53%不同意47%
從縣市看
上次同意核四重啟的臺北市、新竹市和澎湖縣
這次修憲複決同意18歲公民權
其他縣市大致是當時核四投不同意的縣市,這次17歲公民權投同意
核四投同意,這次18歲公民權投不同意
雖然這案獲得藍綠兩大政黨支持
第三勢力也是支持
但泛藍支持者對該案是反對大於支持
這個去泛藍群組或支持泛藍的親戚朋友大約可以感受出他們對該案的不贊同
而該案的投票率和地方選舉全國投票率其實沒有低很多(大約低1-2%)
也就是說支持和反對大致上都有出來投票
回歸主題
修憲複決可以當作全國性大選政黨的指標嗎?
還是跟去年公投一樣純粹是選民針對該議題內容的正反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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