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sca (hi)
2022-11-30 09:53:23最近我的同溫層又再傳一個新聞
就是未來嚴重精神病人 強制住院需要法官同意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21130000405-260114?chdtv
精神衛生法三讀 強制住院須法官裁定
2022/11/30
台灣近年因精神疾病引發的社會案件頻傳,立法院會29日三讀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
案,刪除現行條文中對於嚴重病人「得僅經其保護人同意」等規定,落實病人知情同意權
。新法也明定,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原則並採參審制,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天。
我們同溫層就覺得有點怪怪
因為這代表
一個嚴重精神病人
如果他本人不同意住院
那你要他強制住院 就需要法官裁定
但相對的 我們的 傳染病防治法
強制隔離 卻不需要病人同意 也不需要法官同意?!
有沒有覺得 越想越不對勁
哪裡怪怪的?!?!
不過自從18歲投票權公投沒過喔
台灣已經是
18歲可以判死刑
但18歲不能投票的
神奇狀態
所以好像大家也 見怪不怪了XDDDD
作者:
rony98 (...)
2022-11-30 09:55:00黨說了算 不用質疑
精神病不會傳染,武漢肺炎會。我以為你是醫師呢!快去迪士尼玩吧!你需要散散心了。辛苦了。
作者:
fuhaho (fuhaho)
2022-11-30 09:58:00以前就是刑法18 投票20 被選23了 不是這次公投沒過才這樣
黨需要更多的二樓便於管理比憲法還大的惡法竟然在號稱民主進步的黨發揚光大法律就是拿來雙標的,看習慣惹
作者: evan000000 2022-11-30 10:12:00
傳染病防治法大於其他法律的民主國家XDDDD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2-11-30 10:13:00不過台灣的「強制隔離」好像也沒很強?手機不要帶似乎抓不太到?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2-11-30 10:13:00就一次很多人跟一次一個人在取捨,傳染病防治法的作法是特殊時期的臨時措施,精神衛生法比較符合憲法精神你如果拿讀醫的精神去讀讀法律,就不會問這種問題了,還倚老賣老起來了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1-30 10:15:0060+60天嚴重侵害人權 14天微侵害人權 大概是這樣
作者:
ERT312 (312)
2022-11-30 10:15:00立法者大概也知道法官/司法效率遠低於傳染病的傳播率但精神病患一次能砍的人有限 而且一砍人馬上又有殺人/傷害罪可以馬上羈押
作者:
ERT312 (312)
2022-11-30 10:18:00這其實也是自由與法治之間的拉拒 當傳染病變得不嚴重時人民希望得到更多的自由 當傳染病很嚴重時 人民會嚇到希望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1-30 10:19:00因為人權團體沒看到猴痘患者啊XD
作者:
ERT312 (312)
2022-11-30 10:19:00有個萬能政府執行高效率的法治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1-30 10:22:00這樣就不能接受 那你看到強制治療處分豈不崩潰由檢察官決定 覺得再犯風險沒降低就再+1年還沒有上限 可以強制治療到死無期徒刑都沒這麼嚴格
作者:
upeo (時雨音高夜難眠)
2022-11-30 10:26:00因爲精神病不是法傳,今天精神病可以飛沫傳染我看應該直接電死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1-30 10:28:00最好先分清楚 法官 檢察官 的差別
作者:
DNSKHY (平生無大志,但求拾叁趴)
2022-11-30 10:30:00現行是二位醫生同意就可以嗎? 那法官也是看醫生和警察及家屬意見吧,畢竟是要關人。
你自己都知道為什麼就不要問這麼低能的問題==精神病跟法定傳染病這個有別程度我阿罵都知道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22-11-30 10:51:00\去!東!京!迪!士!尼!/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22-11-30 11:02:00伊波拉威脅性還是比嚴重病患高啦,R0最高跟武漢元祖病毒一樣但元祖病毒致死率2%,伊波拉20~45%而且伊波拉到現在還生不出疫苗阿
作者: tomet (沁) 2022-11-30 11:03:00
精神病不是傳染病,本身適用情況就不一樣,硬要混在一起講
作者: Hitimothy 2022-11-30 11:13:00
T大幹 你以爲法官想扛這賽命令 公務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法官有年資都往民事庭調 誰想留刑事庭 賽缺T大我哥同事包括他十年以上都往民事庭或行政法院調了刑庭剩菜的居多沒人想留刑庭平常一個月案件60件以上卷宗厚
作者:
hqu (小毛氈苔)
2022-11-30 11:17:0018歲有被選舉權 我不能接受啦
作者: Hitimothy 2022-11-30 11:17:00
一堆垃圾決策往刑庭法官賽 賽中之賽 哈哈我哥平常都作到12點案件作不完 尤其新北地院他還好調民庭 刑庭根本不想留
作者:
Forestier (跟小天使聊天吧:))
2022-11-30 11:20:00這種在防像是新加坡那樣 反政府就說你神經病 的事情吧?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22-11-30 11:50:00
之後修法會改成18歲要當1年兵 但現在已經超過18的不用當這件事大家也都見怪不怪阿 我看鄉民都支持呢
作者: Hitimothy 2022-11-30 11:59:00
N大 30歲以上大部份當過一年啊 當然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