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覺得應該-賄選除罪化

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2022-11-20 10:01:22
什麼年代
都已經民主多久
這種賄選罪可以除罪化了
不需要耗費這麼多社會資源
把這些資源人力做更有意義的事
該檢討是接受賄選而去投票的人
我相信現在台灣應該這種人不多
自己投票自己負責
我相信
台灣民主已成熟
理性守法的公民佔大多數
賄選也選不上~自然以後就不會有賄選了
以上
作者: podon (podon)   2022-11-20 10:02:00
笑死,你太天真了吧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2-11-20 10:02:00
台灣人 不是支那賤畜 拿錢一定會辦事 這是義理 !!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22-11-20 10:16:00
應該是平衡政黨發展,執政黨賄選要重瓣,但是白藍政黨賄選則應開放容許
作者: mynews (mynews)   2022-11-20 10:20:00
貪污鹹魚飯都可以當候選人
作者: squalljack (圖像妹圖不代表我是女的)   2022-11-20 10:24:00
問題是賄選會選上阿,幹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22-11-20 11:59:00
賄選合法?國民黨有中共這個金主 不就穩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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