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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8719 (win8719)
2022-11-18 14:59:46證據嗎今天好多出來了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1118edi037/
反擊違反利益迴避說 宣明智:一切為公只推揭弊者法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127652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深陷詐領助理費爭議,更傳出民
眾黨五位立委辦公室都需提供助理費配額給黨部使用,且是身兼民眾黨主席的台北市長柯
文哲所下的命令。柯文哲今受訪表示,這要畫圖才能一個個解釋清楚,「其實我跟你講,
這不會犯法啦!」
還有就是前民眾黨張益贍
何時轉投綠營阿?
然後你現在說指控人要有證據
所以你現在指控助理們轉投綠營的證據了?
你質疑別人都不需要證據
別人質疑你就需要證據
你真的有臉喔
一篇內文可以自打臉的很少這就是一篇
吹哨者保護傘其中就是尊重他的隱密性
現在變成要光明正大厲害了~重新定義
當時高虹安提到,為鼓勵揭弊者勇於舉發、維護工作權益,草案也訂有揭弊者補償及獎勵
機制法源,包含復職、回復年資等;也提供緊急身心理醫療及安置、生活重建、職業訓練
等協助,並要求媒體報導時,應注意揭弊者或其家屬的名譽及隱私,若認為媒體報導有誤
,得於該報導播送或刊登日起15日內要求更正。
自己提的還敢叫人光明正大
提告是保護別人~重新定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