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補充幾點 這些助理都是所謂的公費助理
換言之 它們的薪水都是國庫支出、它們領的是人民納稅錢
他們不是妳高虹安自費聘請的私人助理
一般來說外面企業 請事假是扣當日全薪、請病假是扣當日半薪
這基本上有在外工作的勞工都知道
高虹安呢 就利用這點對國家財庫上下其手
助理請事假、她就跟這些助理說 我是幫你請病假
但其實立法院不看缺勤天數 一律發給全薪
到了領薪日 高虹安再叫這些助理把當日另一半薪水繳回辦公室帳戶內 供其私人使用
這就是違反了貪汙治罪條例 第5-1條
現在流出的高虹安內部帳本 只是10幾個檔案的其中一個而已
僅10%而已 還有剩下的90%沒流出
可以肯定的是除了林耕仁手上有一份之外,柯建銘手上也有
鏡周刊、上報也都各有一份
另外吹哨者不是只有一個、而是一組人
這批助理都已經請好律師 準備做汙點證人 未來面對檢調傳喚 都會據實以告
高虹安妳可以問看看鴻海律師團 一組人跑出來當汙點證人 這官司要怎麼打 ?
我是希望高虹安繼續保持這樣的態度啦、繼續狡辯 死不認錯
到了地檢署再跟檢察官說 那個柯建銘助理也捐給民進黨 問A扯B
法律問題用政治語言來回答
到時候檢察官絕對給妳一個犯後態度不佳 建請法官加重量刑
很有機會可以看到高虹安判個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