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高虹安會裝死到底,
這件事怎麼解釋高虹安都會有問題。
1. 首先,要合法的話不難,只有一條路:
證明男友有做事,非人頭助理。
這個很容易,隨便調調紀錄就能證明
2. 第二階段(林耕仁主打段)
健保沒保在高虹安這邊。表示助理是兼職的?
這個部分目前解釋看起來男友有更高薪的本職。
那就可以打第三階段。
3. 你兼職都有一年60萬喔?
兼職而已,六十萬比薪資中位數還高。
確實有做事的話,不違法。
但兼職助理的薪水比一半以上台灣民眾的薪資高。
林耕仁可以打相對剝奪感。
所以我估計高虹安等等記者會只會針對第一階段的助理真的有做事,提證據。
但二三階段怎麼解釋怎麼有bug的東西,大概會隻字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