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粉的版權是為他們認為的大義名份服務的
綠色抄襲論文:罪不可恕、詐騙集團、人渣
但是藍白盜用有版權音樂製作反綠影片:公益目的、合理使用
被持有版權的私人企業檢舉下架:雖然我沒證據,但一定是民進黨壓迫威脅唱片公司去檢舉
被指明「沒有證據證明版權方是被政府威脅或害怕網軍而自肅才去檢舉,檢舉是出於自由意
志的維權行為」
就用:那為什麼對以前用來惡搞韓國瑜的影片使用版權音樂就不告?告反綠不告反藍=雙標=
華納不是民進黨打手就是受民進黨脅迫
藍白對版權的概念就是符合他們定義的大義就可以開綠燈,不給開綠燈就是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