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A (必亞)》之銘言:
: 至於高虹安唯一一次申請在職進修,則是2014年1月7日至同年8月2日以「國際人才培育補
: 助方案」申請研修,停留國外期間高達195天。
: 資策會資深主管則表示,如果高虹安攻讀博士當年是申請在職進修或是留職停薪,資策會
: 在相關的計畫,就不會繼續讓她負責,但高虹安當年去美國讀書,多數時間都是以參與李
: 傑主持的「智能維護系統(IMS)中心」計畫為主,並申請差旅費,而高在資策會的年資
: 一直到她跳槽去鴻海,一直都在;連最後一年,高虹安跳槽到鴻海前夕,2018年3月30日
: 至4月6日,高虹安仍以資策會員工公費出差,用技術交流名義前往鴻海的深圳富士康龍華
: 廠。
想不通的點是 2012 八月就已經報名就讀博士班了,甚至 2012 跟 2013 都有用資策會
自有經費在美國出差 126 天跟 110 天,2013 下半年同時使用科專經費跟資策會自有經
費繼續出差 116 天,居然直到 2014 年才跑去申請在職進修的補助,導致要多服務半年
難道不能不申請在職進修,繼續拿科專補助或資策會自有經費直到畢業拿學位嗎?
明明前面都這樣搞快兩年了耶,到底是啥原因需要特別去申請在職進修的補助阿?
資策會願意補助人才邊工作邊拿學位我是覺得很讚啦,但高會不會是特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