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講結論,台大應該還會撤銷林智堅的碩士學位,
只是會不會用記者會的形式公布就不一定。
林智堅在他的論文裡做了一件事情,不管是多厲害的律師都絕對無法幫他辯護
他在參考文獻裡面清楚地引用了余正煌的論文,這引用就是清楚地告訴讀者兩件事情:
1.余正煌的論文是在林智堅之前發表的
2.林智堅看過余正煌的論文
目前全世界國家對於學術論文的規定應該都是一樣的,就是你發表順序在後的文章,
內容中的文字不可以跟之前的某篇文章一模一樣,並且引用別人的論述時,
要清楚地加上引用。
學術倫理只會針對正式的發表順序,完全不會考慮草稿,然後又因為第一點的緣故,
所以台大可以完全不用理會甚麼陳明通把草稿拿給余這件事,因為林智堅在他的論文
裡面清楚的證明了余正煌的發表在前。
那既然余正煌的論文發表在前,林智堅在他的論文裡又清楚地告訴讀者,
"他有看過余正煌的論文",那林智堅就有完全的義務要避免相同的文字使用,所以就是
林智堅挖了坑給自己跳。 所以林智堅的律師只能針對程序問題下手,稍微拖一點時間,
他自己也很清楚,如果針對論文內容去申訴的話,100000%會敗訴 就這樣
其根本原因還是在於:林智堅在參考文獻中清楚地引用余正煌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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