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李妍慧稱新竹球場使用有法可循 時力議員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22-07-27 11:15:51
1.新聞網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2-07-26/791391
2.新聞來源︰
Newtalk
3.完整新聞標題
李妍慧稱新竹球場使用有法可循 時力議員也搬「這項法條」反擊
4.完整新聞內容︰
耗資12億的新竹市立棒球場,才剛開打就出現許多問題,甚至還有球員受傷,對此,民進
黨新竹市議員李妍慧為棒球場「未驗收就開打」辯解,引用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99 條
,說公共工程本來就可以部分先行使用。引來時代力量新竹市議員林彥甫指控「根本是拿
球員的職棒生涯在開玩笑!」
林彥甫直言,「我不知道是誰幫忙準備的談參,但很明顯就是詭辯,因為根據政府採購法
(也就是施行細則的母法)第 72 條第 1 項,只有「非屬重要」的部分,在驗收不符的
情況下可以先行使用。」所以林智堅市府是認為投手丘、紅土、外野草皮這些跟球員安全
息息相關的項目是「非屬重要」嗎?
林彥甫質疑,代理市長都已經承認是為了要趕工才造成這麼多缺失,竟然都知道在趕工,
不是更應該把關品質,是誰決定跳過驗收程序就啟用的?這麼多球員都受傷了,竟然還可
以合理化「把球員當測試員」,說這是驗收過程的一部分。
林彥甫怒斥:「我的媽咪呀!根本是拿球員的職棒生涯在開玩笑!」,不就幸好這次造成
的球員傷害不是永久性的,不然誰要負責賠償,會是辭職參選的林智堅嗎?他認為,棒球
場後續如何改善當然重要,但是如果還是抱持推卸責任、強詞奪理的態度,他認為這絕對
不是市民朋友和廣大球迷所樂見的。
5.附註、心得、想法︰
一般人的認知應該都是,先驗收完才能使用吧
而抄襲黨議員出來幫抄襲市長護航?賭上了自己的選舉跟名譽,所以也聽看看吧
本薪文中,時代力量議員提出的是
根據政府採購法(也就是施行細則的母法)第 72 條第 1 項,只有「非屬重要」的部分
,在驗收不符的情況下可以先行使用。
顯然新竹球場的狀況,並非非屬重要部分.....另一篇新聞,檢調已經開始調查此案了
幹你娘抄襲黨,跟你們講會有報應,報應來了後,沒有人想到會來自林智堅
報應來了
作者: sean3378   2022-07-27 11:19:00
承辦人死定了
作者: papa9 (Moo~)   2022-07-27 11:20:00
沒事沒事 等等塔綠班就會出來救援了
作者: ILALY (2u42u7)   2022-07-27 11:24:00
先說,我猜新竹球場先行使用程序應該也沒完備啦。但單純論法條,施行細則99是不是要以母法72 I為前提,應該是有疑問的,施行細則98有明確引用母法72 I,但99則沒有。印象中目前公共工程實務上對99應該都是單獨使用,沒有跟母法72 I連動。
作者: dxoxb (噗噗)   2022-07-27 11:26:00
廁所也是可以部分先行使用 廁所重要的部分是馬桶 馬桶可以用就可以了 一堆法盲在靠北門鎖 是平常都拉屎在門鎖上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