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美國女權大開倒車!大法官推翻憲法

作者: sable (規格外品)   2022-06-26 08:36:35
是誰沒在乎這個議題?連判決內容都歪曲解釋的人,要嘛是真不懂(不在乎議題)
要嘛就是懂,但是故意歪曲解釋誤導風向,『今夜の注文はとつち?』
這次羅訴韋德案的推翻,原因說得很清楚:立法權在於人民選出來的代議士手中
最高法院沒有權力跳過立法機關訂立法律,我們不能逾越憲法規定的範圍。
看了一下相關標題,其實上面說的早就有人提過了,但還是有人視而不見選擇性
忽略,這要怎麼討論下去?
通讀美國憲法,會發現他們其實對於政府的權力相當戒慎恐懼,所以訂立了許多
限制聯邦政府的條文,更是明確的指出了除了給你聯邦政府的21項權利之外,其
他沒有規定到的事項,聯邦政府都不許碰(第9.10修正案)。
所以這次的判決,只是回歸憲法原本的範圍。
就像前面有人提到的,為什麼民主黨跳腳?正面戰場打不贏阿!好不容易有辦法
作弊跳過立法直接推行到全國,我幹嘛努力用道理說服民眾?這些人的思想都不
夠"進步覺醒",所以我們要教育他們幫他們決定。
作弊被發現了很傷心齁,呵呵。
想要墮胎合法怎麼辦?去找你們區的議員阿!
法令規定的不合理怎麼辦?去找你們區的議員阿!
議員不同意怎麼辦?把他換掉阿!
議員換不掉怎麼辦?搬去你覺得法令合理的州阿!
用腳投票就是邦聯制的自我糾錯機制,好的規定吸引人入籍,壞的規定逼迫人逃
離,一來一往,一定程度後就會逼迫壞的制度自我修正。
自己看看現在是那些州在人口遷出?違背民意哩,看看加州還要發聲明拜託企業
留下來,不然要沒稅可收了,笑死,真是"進步覺醒"的應許之地。
還是:我要享受共和黨的自由,低稅收,但也要能享受民主黨的隨意墮胎?
自助餐吃起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2-06-26 08:39:00
有點瞭解,那麼新聞提到其他國家的反應,是否是一種帶風向?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22-06-26 08:39:00
加州企業逃走還要付10年分手費 這些企業還是寧願逃走真是優質的墨西哥屬地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2-06-26 08:52:00
比較好玩在大法官是否會反對種族通婚這些人會走到什麼程度 而不只是反對墮胎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2-06-26 08:54:00
還有同婚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2-06-26 08:55:00
同婚還好 那是太新的釋憲 還不如墮胎古老而且同性戀在美國本來就是兩極議題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2-06-26 08:56:00
台灣對於民選的代議士的要求還滿明白的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2-06-26 08:56:00
大法官是否會碰觸很敏感的種族議題 會很有趣至於這些大法官那套理論 嗯 不就他們保守大法官人數多罷了就像台灣反同婚民意是上風 但大法官自由派居多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2-06-26 09:00:00
下次大法官換一批後會不會又恢復了?
作者: ted0217   2022-06-26 09:00:00
大法官哪裡反對墮胎?是反對用這種方式擴張墮胎權
作者: soulivee (Lyz)   2022-06-26 09:02:00
推個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2-06-26 09:04:00
大法官做到死 所以下次換很久 且不一定民主黨執政
作者: sln5112 (Kousan)   2022-06-26 09:07:00
覺得很納悶 讀了韋德案 美國是可以允許大法官造法嗎 在台灣就算大法官認定違憲 也是丟回去立法機關要求限期立法修正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22-06-26 09:08:00
看推文有人就是擺明不是來認真討論的自己去開個左膠板跟y姊去跳針比較好就是因為自己的論點沒人看 才來這邊找人取暖但是又沒人鳥 真可憐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2-06-26 09:11:00
照這說法 那美國同婚也將會被推翻 先退回各州議會再去吵要不要禁同婚
作者: sln5112 (Kousan)   2022-06-26 09:13:00
那時代認為母體外存活性是三個月 現在的醫療技術只會更縮短
作者: kimisawa (楊)   2022-06-26 09:15:00
扯同婚的都法盲
作者: pipiayin (box)   2022-06-26 09:17:00
這就立法怠惰
作者: sln5112 (Kousan)   2022-06-26 09:20:00
同婚不能和墮胎對比吧 女性的自主權的對面是幼兒的生命權保障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2-06-26 09:21:00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2-06-26 09:21:00
技術上是州權的勝利
作者: sln5112 (Kousan)   2022-06-26 09:25:00
我查了一下 就算聯邦法院承認同婚 也還是丟回各州自行決定承認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2-06-26 09:27:00
美國當年同婚判決中,"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茲並不贊同這個最終結果,他認為應該維護每個州的權力,同時也指出婚姻制度的改變應該通過人民投票決定"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2-06-26 09:29:00
還是台灣聰明,給大家用公投決定用專法還是內化,而不是直接抹殺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2-06-26 09:31:00
2015年 https://is.gd/NnLaJz 反對通過同性婚姻的幾位美國大法官這樣說
作者: iagb (等待....)   2022-06-26 09:35:00
作者: li04 (li04)   2022-06-26 10:18:00
BLM那些人也要討論的嗎?
作者: devin0329 (- - )   2022-06-26 10:19:00
就你與保守派認為作弊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2-06-26 10:22:00
雙標左膠就是要自助餐自己亂夾啊 換自己要出錢就崩潰
作者: phf5566 (phf5566)   2022-06-26 10:26:00
作者: keither1009 (肥宅)   2022-06-26 10:40:00
簡單來說,就是最高院認為這種事不該由9/3.3億 的美國人來投票決定,該交由各州自己斟酌,聯邦管得越少越好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22-06-26 10:50:00
他們連票都沒投,先在在那邊崩潰
作者: asefcian (LYY)   2022-06-26 11:46:00
問題是,英美法系的特色不就是法官造法嗎
作者: zyic   2022-06-26 12:08:00
法官造法是判例阿,由程序正義還是要去修正明文法阿,不然議會假的喔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22-06-26 12:23:00
是說美國女森為什麼不會提出要求男森做愛前戴保險套,男森不戴就可以告相關法律什麼的,女森要反制男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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