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沒在乎這個議題?連判決內容都歪曲解釋的人,要嘛是真不懂(不在乎議題)
要嘛就是懂,但是故意歪曲解釋誤導風向,『今夜の注文はとつち?』
這次羅訴韋德案的推翻,原因說得很清楚:立法權在於人民選出來的代議士手中
最高法院沒有權力跳過立法機關訂立法律,我們不能逾越憲法規定的範圍。
看了一下相關標題,其實上面說的早就有人提過了,但還是有人視而不見選擇性
忽略,這要怎麼討論下去?
通讀美國憲法,會發現他們其實對於政府的權力相當戒慎恐懼,所以訂立了許多
限制聯邦政府的條文,更是明確的指出了除了給你聯邦政府的21項權利之外,其
他沒有規定到的事項,聯邦政府都不許碰(第9.10修正案)。
所以這次的判決,只是回歸憲法原本的範圍。
就像前面有人提到的,為什麼民主黨跳腳?正面戰場打不贏阿!好不容易有辦法
作弊跳過立法直接推行到全國,我幹嘛努力用道理說服民眾?這些人的思想都不
夠"進步覺醒",所以我們要教育他們幫他們決定。
作弊被發現了很傷心齁,呵呵。
想要墮胎合法怎麼辦?去找你們區的議員阿!
法令規定的不合理怎麼辦?去找你們區的議員阿!
議員不同意怎麼辦?把他換掉阿!
議員換不掉怎麼辦?搬去你覺得法令合理的州阿!
用腳投票就是邦聯制的自我糾錯機制,好的規定吸引人入籍,壞的規定逼迫人逃
離,一來一往,一定程度後就會逼迫壞的制度自我修正。
自己看看現在是那些州在人口遷出?違背民意哩,看看加州還要發聲明拜託企業
留下來,不然要沒稅可收了,笑死,真是"進步覺醒"的應許之地。
還是:我要享受共和黨的自由,低稅收,但也要能享受民主黨的隨意墮胎?
自助餐吃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