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啥隔壁板的德國台灣中心性騷案這裡沒人

作者: Teng0615 (吸水的好毛巾)   2022-06-09 08:53:36
謝志偉有回應過兩次
第一次FB回應5/26
1.性平會成立
2.德國人德國事及發生在民宅
3.捐款1000歐
吳女士不滿意作法,所以上了百靈果爆料
有很多情緒性發言,大家可以開1.25去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rRfPMMZ4W8
1.她認為政府沒作為,只在乎台商不在乎沒錢的人
2.從2009-2017年,受害者超過10人
3.加害者政界關係良好
4.由於加害者的頭銜是掛台灣中心拿政府補助,台灣這邊要處理
5.權勢性侵
6.謝志偉找的人(楊主任)跟這個加害者都是認識的,根本沒幫助
7.這種事情都處理不了,如果鬧到德國之聲開始報導,那丟臉的是台灣政府
謝志偉第二次FB回應是6/8
1.他認為吳女士上百靈果有些誇大其辭
2.他認為自己被抹黑
3.加害者辭職副主任,所以楊主任認為不必要成立調查加害者的性平會
4.他認為楊主任雖已7x歲,資訊較不流通,但謝相信楊。
至於有些人提的,加害者的國籍那些,謝志偉也有提到
我中間亦請教了台灣在德執業律師,其建議很清楚:王非台灣公務員,吳及駐外人員都無
司法調查權。時地都是德國,「涉嫌加害者」不管是否有德國籍或雙重國籍,都必須在本
地報警或找律師走法律途徑,才可能達到「加害人應被揭發並還受害者公道」的目的。
訪談剪輯
台灣中心要在各地取代中國的孔子學院,但是遇到弊案怎麼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Q6nlNZBETk
【有字幕】 #海德堡性侵事件 處理上遭遇到的困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3JMXtL7SeI
政府各部會在踢皮球 人民照著做還會挨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TusKoXN5WM
性侵事件很難處理
這個我想大家也都知道
像是要報警啦什麼的
比較奇怪的是,好像也沒看到在野黨去處理這東西
僑委會本身髒髒臭臭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情
就看接下來怎麼處理吧
※ 引述《KTM390DUKE (Jin)》之銘言:
: 乳題
: [新聞] 德國「台灣中心」被爆性騷案 僑委會4點聲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4613291.A.E73.html
: 隔壁板還有幾篇,為啥這板不見人討論,也看不到噁爛屁眼仔追這個
: 反而滿滿的垃圾白粉網軍新聞,有人知道為啥嗎?
: 這裡比八卦板沒良心嗎?
: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22-06-09 09:00:00
不是哦,根本就是無權處理而已,還要怎麼處理
作者: Mithra (咪斯拉)   2022-06-09 09:00:00
台灣人在台灣開的給日本人的語言學校性騷 叫日本在台協會處理? 阿就只能報警阿
作者: apple123773 (逆水)   2022-06-09 09:06:00
大概去德國警察也不受理 只能這樣巴
作者: hlcian (霸告)   2022-06-09 09:10:00
德國公民在德國犯案然後找沒建交的非正式外交代表處…
作者: yuys (向陽)   2022-06-09 09:13:00
德國之聲報導XD 不報警的被害人人和涉性騷的德國人 然後台灣政府丟臉XD
作者: apple123773 (逆水)   2022-06-09 09:15:00
連記者都不太想報 才會這樣斷斷續續的冒一個泡泡不然性騷擾這種可以大砲特砲的...
作者: nigatsuki (二月)   2022-06-09 09:16:00
百靈果也很好笑,這件事前陣子沸沸揚揚,明明都有雙方說法,但只取一方
作者: roudolf (蒜頭)   2022-06-09 09:35:00
我覺得重點是外交部駐德如果沒辦法提供任何幫助,那不如撤掉?協助台灣人到德國事宜,且該嫌疑犯又是有關聯的然後當時 美國 日本 都有贈送疫苗,這個德國原產地的連買都買不到的外交官
作者: yufion (捨不得又奈何)   2022-06-09 09:44:00
你以為駐外單位能做甚麼,受害者不願意報警不然是要私刑嗎德國人在德國發生的事情,只因為其中一方是台灣人就要無限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22-06-09 09:45:00
別忘了台灣駐外大多名義上是民間組織
作者: yufion (捨不得又奈何)   2022-06-09 09:45:00
上綱情緒勒索? 以為德國是甚麼國家讓你隨便搞他的公民?只因為有拿台灣政府補助所以就要駐外單位負責?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22-06-09 09:46:00
不是邦交國能做的事很少,尤其牽涉到司法問題,直接報警絕對是最好的做法
作者: yufion (捨不得又奈何)   2022-06-09 09:46:00
駐外單位能做的就是協助報警,不願意報警還幹嘛
作者: naijen (破曉)   2022-06-09 09:58:00
吳小姐跟xx果 根本百搭 明眼人根本懶得多說甚麼
作者: a09250955 (Amy)   2022-06-09 11:10:00
能做的事很少 跟兩手一攤是兩回事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22-06-09 11:36:00
基本上什麼事都不能做好嗎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22-06-09 12:17:00
歐盟第一個有司法互助的國家是斯洛伐克,還是這周的事哪來的法盲在崩潰啊
作者: rnazo (rzx)   2022-06-09 12:26:00
德國台北代表處,連外館都不是,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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