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
https://www.jnps.tp.edu.tw/news/show.asp?news_id=1728
敘部函釋公務人員得否上網社交網站或討論主題具名留言行為疑義。
公告者: 人事主任
公告時間: 2011/1/4 上午 10:24:47
公告內容: (一)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噗浪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
(二)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加入公職候選人之「臉書」或「噗浪」之會員,或支持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
(三)公務人員得於下班時間,以非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噗浪等社交網站,加入公職候選人粉絲團,或支持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但不得具銜(足資辨識個人身分及職務)或具銜且具名。
(四)至於個案有無違反中立法相關規定,仍應就具體事實認定。
公文字號: 府授人三字第09915124800號
https://tw.yahoo.com/news/%E5%85%AC%E5%8B%99%E5%93%A1%E4%B8%8A%E7%8F%AD%E5%88%A5%E4%BA%82%E7%9C%8B-%E5%9C%A8%E5%80%99%E9%81%B8%E4%BA%BA%E8%87%89%E6%9B%B8%E6%8C%89%E8%AE%9A%E7%95%99%E8%A8%80%E6%81%90%E9%81%95%E6%B3%95-133324415.html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表示,可能會違反行政中立的樣態很多,希望公務人員遵守基本原則與公務倫理,像是上班時間不可參與政治活動,包括公開在候選人臉書按讚、留言等,否則恐將違反行政中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