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徐巧芯遭抹黑「不給開單」喊告!爆料者求

作者: ssiou (科科~~)   2022-05-20 12:09:21
1. 開車違停的是某男
那巧芯出去的目的是甚麼
不用給證件啦
台灣哪個警察不認識巧芯
你知道警察局都會有政要高官的照片嗎
就是要以防督導好嗎
而且不要說警察了
一般人能認出巧芯的機率應該滿大的吧
2. 開車違停的是巧芯
那你就是違停
違停開單本來就是警察職責
不需要一個議員在那邊指導下口令
要不要乾脆說
我這是在實驗看我違停多久會來開單
作為監督市政的依據
不要瞎掰好嗎
※ 引述《IronCube (高端邁粉)》之銘言:
: ※ 引述《Reichenau (RRR)》之銘言:
: : 15時擔服取締違規勤務,約於13時30分許行經光復南路415巷時,發現一部車輛紅線違停
: 欸不是我在說欸
: 我剛剛查了一下415巷是單行道
: 我他媽的要是在台北市的單行道看到有車子紅線違停
: 我一定裝作開不過去直接按喇叭按到車主出來移車
: 民進黨耍北爛把行車紀錄器不能拿來舉報違停的事情我已經夠不爽了
: 現在他媽的馬路上一堆紅線停車 大家都不怕阿 警察過來反正會鳴燈兩下
: 就算要開單一整排開單你可以賭賭看自己是不是第一個
: 阿巧芯阿 這件事情重點有兩個
: 1. 警察沒開單 瀆職 我是妳明天就去按鈴瀆職
: 2. 單行道紅線違停 我管是你還是你朋友是車主 妳就算知情妳沒勸阻
: 又或是車主是妳 妳在單行道違停 這真的很誇張欸
: 超級誇張
: : ,遂上前告發,此時一名男子上前向員警表示已準備離去,員警仍向男子索取證件欲告發
: : ,過程中一名北市女性議員出現並詢問員警有關違規停車舉發程序,全程語氣平和,並未
: : 有當場爭執及要求員警不得開單情事,惟該名員警現場卻未開單,事後於自身社群網站上
: : 傳個人對本案想法,並經不知名網友轉傳至PTT 電子佈告欄,致遭誤解。信義分局表示,
: : 有關該名員警於自身社群軟體上傳之內容,非屬事實,針對員警執行交通違規告發,絕對
: : 支持同仁嚴正執法,對於該違規行為業補正製單舉發,另該員執勤違失部分,一併依規定
: : 處理,並將加強教育訓練,以維勤務紀律。
: : 5.附註、心得、想法︰
: : 這跟巧心得第一原始的說法有點不一樣耶
: : FB po文1
: : 「關於這件事情,是因為叫做徐偉哲的員警,今天我在餐廳吃飯,車臨停在紅線,他要來開
: : 單,我就出去給證件,並且詢問員警:「請問這種情況的一般如果人在現場,不是勸導嗎
: : ?之前市警局是跟我說民眾人在現場,以勸導為主,不過沒關係,可能我沒弄清楚,之後
: : 我再問問看警察局相關規定,請你開單吧!」(部分)
: : 後來 FB po文2
: : 「1、當下員警看到違停車輛,準備開單,車主人在現場,因此警方要求看對方的證件。
: : 2、我詢問開單規定,一般來說是勸導或是直接開單?在員警說明完畢後,請員警開單,
: : 表明如果還有問題,會另外詢問,可以先開單沒問題。」(部分)
: : (我以為有問題去裁決所...原來可以去問喔警局會屌我嗎?)
: : 看了民視的報導 想說民視又抹黑了
: : 但自由時報 有天羅地網的影片(這樣可以知道哪家店了吧XD)
: : 雖然沒有密錄 但看來民視引用的描述是較完整的
: : https://bit.ly/3LvqhkC
: : 綜合整理經過
: : 1、本來是個男的跟條子在搞,某男應是最初沒講、但後來出現的"車主"
: : 2、警察要開單了 要的是男的證件
: : 但後來巧心出來說話 所以巧心說的「我就出去給證件」是主動的摟?
: : 如果依巧心PO 文2 說車主是男的 那她給個是證明自己是議員用的摟 待查摟
: : 然後說兩句警察就軟了(我不知道他怎麼軟了喔 反正結果就軟了)
: : 3、車是男的開走的 他誰?男子跟條子說了啥 口氣是? 未公開
: : 目前也沒直接說是說誰停車的?
: : 說不定不是巧心停的啦 是男的停的 可能大家都誤會了
: : 4、警察來時 人都不在車上 沒勸導也天經地義吧
: : 尤其這種路窄 單行道 嚴重影響交通順暢
: : 是個人就不好意思停到去吃飯吧?????
: : 而且顯然事前還問好違停開單程序
: : 是否是惡意違法停車 認為反正勸導再走就好呢? 窩不知道 待澄清
: : 5、既然覺得違停就是錯 你人也不在車上 自稱吃飯就表示停一陣子
: : 若認為違停就是不對 開單是天經地義 那還質疑開單程序幹啥?
: : 說我問過市警局 還可以再回去問問?窩不知道 待澄清
: : 6、反正一定有人跳針是抹黑 就事論事突顯四輪仔無風險違停很難?
: : 反正議員說 以勸導為主阿 分局要不要公開澄清是否以勸導為主
: : 如果是 那大家都停阿 警察來就被勸導就好啦 我覺得信義要澄清這點啦
: : 如果是為了公眾
: : OS:我很想看秘錄啦~~CCC 看要怎麼講才能讓條子服軟 只敢回去搞小動作
: : 順便問一下 任意公開別人的信件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 :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2&aid=482
: : 或可能侵害隱私權或名譽權而成立民法侵權行為?
: : 有大師解答嗎?
: : 就算有可能 條子八成沒膽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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