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律師張靜涉偷拍遭起訴 東檢:5按摩客提告

作者: ksas (ksas)   2022-03-25 19:12:30
先說我不是法律專業的,以下都是自己查的,也想問問那裡邏輯不對....
告訴乃論 正常流程
1. 當事人偷拍, 被害人發現
2. 被害人提告, 檢察官檢視證據筆錄
3. 檢察官覺的有需要向法官申請搜索票,
確定當事人身份為證人關係人或是被告發出傳票
4. 警察持搜索票進行搜索,給當事人傳票
5. 如果是被告身份,給了傳票當事人不到,跟法院申請拘票
6. 拘回審訊
7. 如有需要申請羈押
8. 起訴
本次流程
假設真的是偷拍
1. 當事人偷拍, 被害人沒發現 (沒有人提告)
2. 檢察官檢查其他案件時, 覺的有偷拍的行為
3. 檢察官直接法官申請搜索票 傳票 與拘票 (當事人身份是那種都還沒確認)
4. 拘回審訊
5. 申請羈押被駁回
6. 發新聞公告(?!)請可能被偷拍的人來提告
7. 起訴
我的問題有
1. 沒有人提告,檢察官可以自己開始調查?
如果可以,檢察官跟誰有仇或是上面交辦就開始調
當事人附近的錄影紀錄,看看有沒有罵別人髒話或是推人,
如果有直接發傳票拘票羈押起來,
發公告找可能被當事人罵的人來提告.....
告訴乃論的是否偵辦看有沒有人告 或是 檢察官想不想辦?
這樣對嗎?
2. 假設真的是偷拍,上述流程拿到的證據可以當證據嗎?
會不會因此因為毒蘋果而無法定罪?
3. 有搜索當事人的住所但是沒有搜索新光保全?
全部的資料不是都在新光保全嗎?
其實我個人最在意的是第一個問題......
話說那個隱藏式攝影機也太大了吧~~
作者: Googletime (碎裂的記憶)   2022-03-25 19:16:00
刑訴228第1項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2-03-25 19:17:00
真的有點奇怪...還有是毒樹果啦 毒蘋果是壞皇后專用的
作者: henrk (台北大肥貓)   2022-03-25 19:25:00
告訴乃論的,檢察官去查也沒用,不懂檢察官在做啥
作者: wen17 (祭祀風的人類)   2022-03-25 19:26:00
前幾天有律師回了 可以主動偵辦 然後提供被害人資料問是否要
作者: solsol (亂風)   2022-03-25 19:26:00
之前有次,有個老兵被一個女人無理辱罵還拍影片那時政府派檢察官去說服老兵提告很多八卦鄉民就質疑說不是"告訴乃論,不告不理"嗎就討論了起來,有個高調的法律人就拍教科書圖片
作者: wen17 (祭祀風的人類)   2022-03-25 19:28:00
你去搜vajra的文章
作者: solsol (亂風)   2022-03-25 19:29:00
證明教科書上寫:告訴乃論也可以主動調查。教科書上確實是這樣寫。但是也有鄉民提出證明:某縣市地檢署網站官方說法那地檢數直接說::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所以其他正義路人去熱心檢舉,因告訴乃論,檢察官不想理你簡單的結論就是說:實務上,沒什麼檢察官想要工作多。所以正義路人去檢舉告訴乃論的事,檢察官大多不會想理你甚至直接在政府網站直白這樣說了。但是確實檢察官是可以主動去偵辦的。張靜這案子就是檢察官非常主動,非常熱心和積極要羈押。要說可以不可以,算是可以吧,就是積極到很厲害。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2-03-25 19:49:00
黨說要調查,檢察官就會很認真去調查。死老百姓的話就會不告不理惹,懂?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2-03-25 20:25:00
樓上是不是判決書看太少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22-03-25 20:39:00
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本來就應該要偵辦只是告乃罪要起訴就必須要有告訴這個訴追條件
作者: Bonjwa (嘴砲王退散!!)   2022-03-25 20:53:00
樓上正解
作者: a520 (520)   2022-03-26 10:43:00
同樣大家所說,蔡英文博士學位怎麼檢查官不調查一下 這麼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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