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讓那些平日目中無人,囂張要死的民代,上至縣市首長,下至里長通通學會做人,不
論是否罷免成功都一樣,光是能夠連署破門檻就已經代表這些人非常顧人怨,看看社子島
的民進黨里長擋社子島開發案被罷免,儘管失敗,但你看他現在還敢再跳出來嗆市府嗎?
肥迪也是,就算差四千票沒過門檻,光是五萬多票出來罷免他,他敢跳出來喊句“爽啦!
”嗎?我看後面任期到做完大概連屁都不敢放,臭俗辣一個。
所以下修門檻好處多多,就算要惡罷,自己本身也要很顧人怨才會成立,不然柯文哲的罷
免連署一直都有,怎麼到現在都還沒有成案?
建議大家應該要支持用簡單多數決,這樣子民代才會知道不要隨便得罪多數選民,人民選
你是要你幫地方發言,不是要你替自己發言,像3Q在立院主張用台語質詢就是濫用地方發
言權,活該被罷免
罷免下修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