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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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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離駐中使館人員 立陶宛:中國違背維也納外交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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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外交部15日稍早發布聲明表示,已召回駐中大使館臨時代辦契雅佩涅(Audra iapi
en ),以進行諮商,大使館將暫以遠距形式提供有限服務。立中目前正就雙方外交代表機
構在對方國內運作所遭遇「技術問題」展開協商。
立陶宛外交部今天告訴中央社,所有駐中使館人員一早即離開北京;根據規劃,今天之內即
應抵達首都維爾紐斯(Vilnius)。
對於外電稱相關人員遭脅迫,立陶宛外交部表示,這並非撤離主因,而是北京單方面強力要
求立陶宛駐中國大使館改名為不存在於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代辦處」,且要求駐中人員
為因應「大使館改為代辦處」,必須重新申請識別文件、否則將單方面撤銷既有證件。這引
發人身安全疑慮。
立陶宛外交部長藍斯柏吉斯(Gabrielius Landsbergis)今天對立陶宛媒體強調,撤離人員
不意味關閉大使館。立中雙方對大使館更名一事意見分歧,爭議點包括中方的改名提案與立
陶宛國內法規不符。
藍斯柏吉斯說,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一國企圖更改另一國具主權意涵的名稱,已違反
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他並提到,相關
爭議讓立陶宛駐中人員的居留身分出現「詮釋空間」。
一名立國官員告訴中央社,立陶宛外交事務相關法規沒有具體條文內容足以提供政府滿足中
方更名要求的法律基礎,因此立陶宛駐中國大使館就算改為線上運作,將依然是「大使館」
,直到立中達成雙方都可接受的協議為止。
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2條,國與國間外交關係及常設使館之建立,以協議為之。
中國以立陶宛政府允許在維爾紐斯成立台灣代表處為由,8月上旬召回駐立大使,並要求立
方也召回駐中大使;11月下旬,中國單方面宣布並通知立陶宛,雙邊關係已降至維也納外交
公約最低等級的「代辦」級。
不過,中國駐立陶宛的所謂「代辦處」(Office of the Charge d'Affaires)官網,網址
仍使用「大使館」(embassy)一詞,8月被召回北京的申知非在該網站「中國歷任駐立陶宛
大使」列表中,顯示為2018年2月上任,卸任日期則維持開放。
立陶宛大學(Vilnius University)國際關係暨政治學研究所教授楊內里烏納斯(Tomas Ja
neliūnas)向中央社分析,藍斯柏吉斯的發言既為雙邊對話保留空間,也凸顯北京不應為
所欲為、強要對方接受自己的單方面作為。(編輯:郭中翰/周永捷)1101216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英美今早也發聲譴責
現在你各位知道外交是啥一回事了吧?
反正中國都這樣,先騙你他會守規矩,而後再翻臉去推翻規則,這麼多年了還看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