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公投的法律效力

作者: oscarwu3041 (夢想家的羽毛)   2021-11-20 20:16:32
先說一下 公投案通過的效力是什麼
公民投票法第30條
規定了三種不同公民投票的法律效果
第一種 是法律或自治條例的複決
效果:結果公告後第三日失效
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屬於這種情況
但這次公投沒有任何一案屬於這類
第二種 是立法原則的創制
效果:行政院研議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2018年「同婚立法」公投屬於這種情況
這次公投只有「公投綁大選」屬於這種
第三種 是重大政策的複決
效果:為適當處置 = 沒有任何法律效果
這次包括「珍愛藻礁」、「反萊豬」、「重啟核四」都屬於這種
避免有板友看不懂公投題目
先提醒大家「公投不一定有強制力!」
所以
如果有人最後因為不執行結果而森氣氣的話
請記得上街抗議
作者: sumarai (Pawn)   2021-11-20 20:18:00
執行結果不滿意也會森七七的,同婚示範過了
作者: Hohenzollern   2021-11-20 20:19:00
不知道公投的效力只有二年?二年過後就可以再提案重新表決一次
作者: wilson3435   2021-11-20 20:47:00
同婚那次是因為大家根本不知道題目啥意思...
作者: Hohenzollern   2021-11-20 20:50:00
柯韓糞又看不懂公投結果 2018年公投是同意同婚法案不同意直接納入一般民法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21-11-20 23:22:00
推一樓
作者: ddddd014 (宇瑞)   2021-11-21 03:02:00
法律是規定「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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