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bey1110 (obey)》之銘言
: 這次剛好不是發生在北市應該可以理性討論了
: 台灣警察最高機關是中央內政部警政署,掌握全台警察人事權力
: 警察訓練編制養成也都是中央管的
: 現在台中警察的問題責任都丟給台中市長對嗎?
: 中央掌握所有人事權力卻沒有責任也太好笑了吧
警察的派任權和管理權 是在警政署身上
直轄市市長有人事同意權跟指揮權
人事同意權
一般市長不要跟中央對幹的話
都會同意警政署的派任
指揮權就是市長可以指派任務給警察完成
但是警察的管理權 在警政署長手上
講白話一點
市長是小吃店顧客 可以點菜
警察是小吃店員工 負責做菜給顧客吃
警政署是小吃店的老板
警察幹不好時 市長可以跟警政署長投訴
但是市長沒有權力直接處罰警察
警政署督導單位才有處罰警察的權力
這跟美國那樣
每個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管理的警察 完全不同
所以美國才有defund police 這種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