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3045134265726945
2.轉錄來源︰
邱顯智臉書
3.轉錄內容︰
時力邱顯智:租屋黑市反應弱勢居住不正義
弱勢族群的居住不正義,不止反應在建物的公共安全堪慮,更反映在一片漆黑的租屋黑市
。
從過去到現在,內政部10年才調查一次租屋總數,主計總處的租屋戶數,也與內政部的數
字有一段落差。
至於財政部呢,將租賃所得申報的房東有310,000戶,但是將租金支出報稅的房客,只有
27,000多戶。
這些數字都導向一個結論,政府長期無法掌握租屋市場的現況。
有多少人在租屋?多少戶房屋出租?不知道。
市場缺乏有效的資訊流通與揭露,不僅讓房客與房東處於不對等的地位,更讓最為關鍵的
住宅安全,完全無法落實。
這才是弱勢居住者,屢屢成為公共安全犧牲品的原因。
最可笑的是,財政部日前大張旗鼓推出租屋大戶查稅專案,針對持有1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
的個人,要求確實申報租屋狀況並補納稅額。
為什麼是10戶?而不是5戶、8戶?財政部說不出個理由。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資料,持有1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個人,僅佔持有非自助房屋人口的
0.36%,這種奈米級的查稅,到底能對租屋市場的透明化有什麼幫助?
再者,採用個人歸附而不採用家庭歸戶,最極端的狀況,夫妻可以共同持有21戶房(其中
包含三間自住),而不再此次查稅的範圍中。
我們的主張很簡單,全面報稅納管,報帳租屋處權益。至於房東的收入、房客的支出,都
應該盡可能透過租稅手段,不增加太多的額外經濟負擔。
這是對全民都好的事情,為什麼財政部(還有內政部),總是這麼消極呢?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財政部提不出理由 但10戶標準有點高
而且這還沒把整個家庭分散人頭 持有房地產的納入
這樣下去有做跟沒做沒啥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