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院公告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311886-0b65e-1.html
蘇德建經友人蔡清文(業經原審判處罪刑確定)出面,與被告游世一、趙建銘初步談定共
同購買台開公司股票後,蘇德建即於94年7月14日晚間,在臺北市三井日式餐廳舉行餐宴
,席間將其身為台開公司董事長而知悉之165億元聯貸案、不良債權融資案具體內容,以
及屆時台開公司淨值回升,會申請回復一般交易,股價上揚可期等訊息,傳達予游世一、
趙建銘、蔡清文,並確認其等所承購之股票張數。趙建銘、蔡清文於宴畢後,將上開消息
轉告被告趙玉柱,嗣經趙玉柱決定以其配偶簡水綿之證券帳戶買入股票
游世一、趙建銘、趙玉柱、蔡清文於94年7月25日共同買入台開公司股票後,嗣分別賣出
,游世一所獲取之財物金額為66,476,410元,趙玉柱獲取之財物及財產上利益為
35,171,648元,蔡清文獲取之財物金額則為1,540,769元。從而,蘇德建、游世一、趙建
銘、趙玉柱(以下合稱為被告4人)及蔡清文共同內線交易所獲取之財物及財產上利益,
合計為103,188,827元,金額已達1億元以上
趙建銘時任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醫師,並為當時總統陳水扁之女婿,智識程度及社經
地位均高於一般社會大眾,言行深受矚目,卻於三井宴席中確認分配買入之股票張數,並
將所獲悉之重大消息轉告趙玉柱,造成社會大眾對證券交易市場之健全與公平產生高度疑
慮,惟其於偵查中坦認聽聞部分消息並轉述予趙玉柱之情節,且未實際獲有財物或財產上
利益,檢察官求處有期徒刑8年,尚嫌過重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第4項所示之刑
不是阿 趙告訴他爸媽 他們買 趙沒買
查了15年查不出趙獲利在哪 然後這樣判人3年8個月
法官是認為趙的爸媽的財產趙也享受的到所以判刑的嗎?????
這法官觀念很先進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