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直接修法改成自動不信任投票制如何?

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2021-10-12 07:16:18
每個選上的民意代表
一年後經過民意的檢驗
政府依法自動對所有民意代表提出
不信任罷免案
大家也不用耗費時間連署
反正選上後
過一年自動幫你提罷免
過關就繼續當完剩下3年
沒過關就下一位替補
也不用再選一次
這樣制度可以適合台灣現況
民意代表也會更戰戰兢兢做事
大家覺得如何?
作者: eduishappy (開心就好)   2021-10-12 07:18:00
不用這麼麻煩,聯署過10%選民就直接解職比較乾脆俐落
作者: timeriver235 (雨季)   2021-10-12 07:20:00
吃飽太閒
作者: gogoegg (--)   2021-10-12 07:26:00
雖然爛的立法委員很多 但這麼搞 會讓民粹更嚴重
作者: a520 (520)   2021-10-12 07:27:00
這樣塔綠班怎麼佛系台獨?
作者: r13974682 (UU)   2021-10-12 07:30:00
一樓這樣講 小黨全部死光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21-10-12 07:31:00
改成限二大黨參選,小黨去死吧 這樣恐怖平衡就好了
作者: gogoegg (--)   2021-10-12 07:33:00
罷免門檻夠高了 KMT想要罷3Q、肥迪 那是牠們的自由但連署啥的都要再降 以後只會沒完沒了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21-10-12 07:40:00
當台灣人很閒哦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21-10-12 08:04:00
也只有藍葩族群才會想要用民主機制來打擊民主了
作者: Sinful (記憶隨時間逝去...)   2021-10-12 09:23:00
乾脆每個禮拜民調,一但不滿意度高過滿意度,直接重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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