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將移工仲介列第三類「高風險接觸者」施打疫苗 議員批:好心肝翻版
蘋果 (戴祺修/台北報導)
高雄市施打疫苗出包,昨傳出有兩位未成年學生施打AZ疫苗,導致副作用之後,《蘋果
新聞網》再接到爆料,高雄市政府將移工仲介人員列為第三類「高風險接觸者」,在22
日已開始接種施打疫苗,但六都以外其他五都,並無此狀況。爆料者質疑,移工、雇主
與本國員工才是有群聚風險者,移工仲介為何可以優先施打,讓人感到不解。
依據疫情指揮中心規定,目前接種疫苗共分10類,大項目包含第一類「維持醫療量能」
、第二類「維持防疫量能」、第三類「高風險接觸者」;第四類是「特殊情形必要出國
者」、第五類是「維持社福照顧系統運作者」、第六類是「感染後容易死亡者」、第七
類則是「維持國家安全與社會正常運作者」,這些大項目是有中央防疫指揮中心認定,
而實務上地方政府若有施打之需要,必須先跟指揮中心溝通,才能將施打非屬該類型者
。
在第三類「高風險接觸者」規定中,有明文列出者像是國際航航空機組員;船舶船員;
防疫車隊駕駛;港埠旅客活動區或接觸旅客第一線人員;港埠設施、職安、飲水等人員
;防疫旅宿實際執行檢疫工作之第一線人員,最後則強調「因應疫情防治經中央疫情指
揮中心認定有接種亟需之對象」。
但是爆料者認為,實際在外工作或在工業區內上班的移工,可能是家事移工的接觸對象
雇主,或是跟本國移工在同一工作場域內工作本國員工,都還沒有施打疫苗,但卻將移
工仲介認定為「高風險接觸者」,認定上實在有疑慮;據了解,目前雙北、台中市都未
將移工仲介列為疫苗施打對象。
國民黨中常委、高雄市議員黃紹庭也質疑,依據第三類「高風險接觸者」規定,接種對
象是需要經過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認定,高雄市政府在通報的流程,造冊與施打選擇合理
性上是否都正確,必須要出面說明,不要讓照顧市民的好意成為下一個被質疑的好心肝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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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雞邁誤食 雞邁渴礙
暖男市除了十六歲學生可以打疫苗外
雞邁又再度超前部署了
把移工仲介列為第三類「高風險接觸者」
並在6/22已經開始施打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