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砲一下那個說全台灣都在陪雙北坐牢......
虧他還是某大學法律系畢業,怎麼會連「坐牢」這兩個字都亂用,雙北人是「犯罪」了嗎
? 請那位出來跟雙北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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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定義上第二類是防疫官員及高風險接觸人員。我認為這些人如果施打應該公佈名單已
表彰他們的付出,同時避免出現丁丁偷打的問題。雖然今天中央說有醫療個資問題,但我
認為這問題應該不存在,理由如下。
1.他們能先打是犧牲其他人打的權利。
2.他們打的疫苗不是自己出錢,是大家的錢。
3.疫苗是對其有益而非有害等,只要身分正確便不會引起歧視,甚至能表彰他們的貢獻,
固他們身分是可受公評的事情。
其實國外都是醫療人員結束後,都是照年齡來打,現在政府搞這麼亂,推估的人數一變再
變,相信好心肝事情絕對不是只有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