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這次的紓困還是上次的紓困真的都讓我很無法接受跟理解。
在下是補教工作者(就只是很普通的語言老師,不是那種月入百萬的升學補教名師),紓困
屬於「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從去年開始有疫情起,學習外語的學生人數就明顯有下滑,
更別說還有部分補習班直接把時薪打折,然後現在疫情升三級更慘,幾乎變成完全斷炊的
狀態。可是我們來看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的紓困條件:
自營工作者/無一定雇主之勞工
紓困對象:於 110 年 4 月 30 日前加入勞保、 108 年度個人總所得未達 40 萬 8000 元,
未請領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者。
補助內容:月投保薪資在新台幣 2 萬 4000 元以下一律補助 3 萬元;月投保薪資在 2 萬
4000 元以上者,可領 1 萬元。
申請方式:去年曾請領補貼者將直接核撥;新申請者,至勞保局官網辦理。
到底,因為疫情而導致收入銳減跟2019年的薪資有什麼關係?去年那樣想說算了不計較,現
在這個紓困4.0還是一樣是為什麼?好歹看去年2020年啊,到底跟2019年有什麼關係?這真
的讓我很氣憤難平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