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找了一下傳染病防治法第 51 條 的相關條文
看到這個東西:
中央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得緊急專案採購藥品、器材,惟應於半年內
補齊相關文件並完成檢驗。無法辦理前項作業程序,又無其它藥品可替代者,中央主管機
關得例外開放之,並向民眾說明相關風險。
之前莫德那疾管局就可以利用這條法律來幫忙了
那為什麼上海復星就不行用?
說到底就中央不願放行而已
然後一堆側翼還把BNT洗成中國製造的產品實在很好笑
對德國公司甚至是人家對我們的國際觀是好事嗎?
人家沒告你或是嘲笑我們就已經阿彌陀佛了
即使你們不願意打BNT要打國產或是AZ莫德那
那為什麼要情緒勒索別人?
說到底就是綠營不把法律當一回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