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東布青 原住民狩獵釋憲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1-05-07 19:41:46
翻譯一下:
解釋文: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803
1.「自製獵槍」的定義沒問題,但目前規定的自製獵槍規格容易造成炸膛等危險,跟憲法
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旨意不符,應該修正,讓獵人可以持有更安全的獵槍。
自製獵槍的規格:https://imgur.com/6YlEQ0T
2.狩獵野生動物宰殺食用或是製成日常生活用具,分送給親朋好友,只要是非營利行為,
都屬於傳統生活文化保障的範圍。不以儀式需求為限。
不過為了顧及生態平衡,公告的保育類還是不能抓。
3.事前申報是合理的管理做法。不過要求二十天/五天前申報,還要「向獵捕所在地鄉(
鎮、市、區)公所申請核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當中還要申報獵捕物種
,缺乏合理彈性,應該修法。
簡單說就是這個申請的方式太冗長,打個獵還要等到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太不切實際。說
不定我看今天晚上天氣好就想上山了,怎麼可能還要等縣政府農業局核准。等他核下來
天氣整個就不一樣了。而且也不可能事先預測上山會打到什麼獵物。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21-05-07 19:47:00
然後親朋好友再賣給山產店就合法啦
作者: pttsad (abcd)   2021-05-07 19:48:00
改成到當地警署報備制就好,警署24h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21-05-07 19:53:00
警署有點不切實際,像新武霧鹿等部落離最近關山警署都要1小時車程除非線上報備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1-05-07 19:54:00
可能可以用事後報備制,三天/七天內去報備就好
作者: pttsad (abcd)   2021-05-07 19:54:00
這世界有種發明叫手機及網路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21-05-07 19:57:00
不過報備完也要檢查獵物啊,這就沒辦法用網路獵一堆保育類,然後上傳一張飛鼠照,怎麼辦?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1-05-07 19:58:00
好像也有道理XD而且現在沒有山域檢查哨了
作者: pttsad (abcd)   2021-05-07 19:59:00
之前檢查獵物是由哪個機關負責啊?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1-05-07 20:00:00
之前也沒有辦法檢查吧,除非你走那個很麻煩的報備制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21-05-07 20:02:00
對,之前也沒辦法檢查,但王光祿一案就是剛好抓到沒報備又獵殺保育類然後爭點就是大家都闖紅燈為什麼只抓我
作者: pttsad (abcd)   2021-05-07 20:06:00
那不就跟以前登山要辦入山證一樣,偷跑不要被抓到就好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1-05-07 20:08:00
我覺得可以先試試看用事後報備 + 總量管制,每年額度滿了之後公告禁獵先走個幾年再看看要怎麼修正至於驗證問題...可能就暫時沒辦法解決XD
作者: pttsad (abcd)   2021-05-07 20:11:00
你的總量管制應該指的是人不是獵物吧?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1-05-07 20:12:00
恩,好像人次跟獵物量都可以考慮欸,不確定哪個比較好
作者: pttsad (abcd)   2021-05-07 20:18:00
我是覺得事後報備肯定一堆問題,他偷獵你也拿他沒轍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1-05-07 20:19:00
那不然還有一種做法可以考慮,就是獵季前事前申請,然後整季都可以打,打多少再報備不用上一次山申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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