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附註、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備註 ※
: …這也管太寬了吧?
: 以後傳訊給對方,甚至問說可不可以約會,
: 也可以認定騷擾了。不問是要怎麼約?
: 用通靈術嗎?
: 那以後網紅發大財了,私訊的管你內容是啥,
: 先吉一波,人生第一桶金就到手了。
: 還有以後推文的也算了,
: 我看你回應不順眼,你就是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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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奇怪 你到底想怎樣 不是都說這個法條叫做「跟蹤騷擾防治法」
你卻偏偏要扯到性騷擾去 是文盲還是國文程度差
然後法條是要持續騷擾對方才有可能被定罪
卻被你凹成以後都不能接近女生 一接近就會被告
現實生活到底是怎樣的不如意 才讓你發這種文
能不能不要這樣 很難看.....好好生活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