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eamYeh (天使)》之銘言:
: 剛看到推文
: → bear1414: 需要50%以上同意才能改 04/21 11:27
: → bear1414: 不是說政府想改就能改 04/21 11:28
: 就去查一下相關法規
: https://reurl.cc/g8yk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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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三 條 本市道路之命名,應由轄區戶政事務所,層報臺北市政
: 府(以下簡稱市政府)核定,或由市政府逕行命名。但既有道路更名
: ,應事先送臺北市議會(以下簡稱市議會)審議。
: 第 五 條 本市道路依前條區分標準為大道、路或街者,依下列原則命名:
: 一 對國家之發展有卓越貢獻或於歷史上具有紀念意義之人、事或地名。
: 二 本市舊有地名、紀念性文物或建築物名稱。
: 三 具有或型塑當地特色之名稱。
: 四 具有共同記憶價值之名稱。
: 五 其他具有創意之名稱。
: 前項命名,不得與本市既有道路之名稱重複或同音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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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以第三條來看,市政府可以逕行命名
: 但需通過議會同意
: 當然我也查到資料,新北市之前有想改路名,但被居民阻止....
: 原因也很簡單,法規不同!
: 新北市政府道路命名作業要點
: 三、道路命名由戶政所邀集相關機關、里長及民意代表實地勘查,並召開
: 協調會,決定道路名稱,必要時,得辦理民意調查,問卷回收數須達
: 門牌總數三分之二,同意數須達回收數二分之一以上。
: 因行政區域調整致轄區內道路名稱重複、地形地貌改變等因素,戶政
: 所依前項規定辦理道路更名。
: 申請人申請道路更名,須徵得更名範圍內門牌總數五分之一以上同意
: 後,提供道路名稱向戶政所提出申請。戶政所辦理民意調查時,問卷
: 回收數須達門牌總數三分之二,同意數須達回收數二分之一以上。
: 那中港路改台灣大道呢?
: 這也容易
: 臺中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doc
: 這邊就沒有需要居民一半以上同意的條文
: 難怪我看到剛剛推文就在想.....中港路改名,當時牽涉到的戶數,豈止一千戶?
: 但似乎沒聽到徵求同意的事情呀?
: 所以如果回歸台北市,
: 結論還是....台北市政府命名,只是要台北市議會同意而已
: 那這邊還是很簡單,柯粉不是說綠營議員跳腳嗎?那就照樣送審,
: 例如把北平東路就改叫「郵局路」(行政院郵局)
: 這應該藍綠都沒意見吧?把球丟回給議會呀?這還要我教?
: 所以........到底成立粉專做什麼呢?
你引錯法條了
台北市既有道路更名程序法源在臺北市道路命名作業程序
https://reurl.cc/pm0gyl
三、提案本市既有道路更名,應取得門牌需整編建築物之所有權人五分之一以上連署,並
依本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條規定,提出一項命名建議,附具命
名理由,送交戶政所審查。
戶政所審查通過後,應即辦理意見調查,於徵得門牌需整編之建築物所有權人四分之
三以上同意後,陳報本局提請市政會議審議。
想改名需要門牌需整編建物所有人五分之一連署才行
現在我們就坐等柯柯哲什麼時候要找20%的人連署提案了
快啊,柯柯哲的任期可剩下不到兩年了呢XD
柯粉趕快去提醒柯柯哲啊
發言人跟幕僚是都死光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