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vendishJr (梅西♡)》之銘言:
: 穎孟跟智菡
: 來了一場法規大戰
: 穎孟說改路名不用連署
: 智菡底下貼法規回應
: https://i.imgur.com/dfDWtHd.jpg
: 講那麼多
: 所以阿北啥時要開留言
: 不開留言我要怎麼給意見
: https://i.imgur.com/qldOKFX.jpg
陳智菡 Vicky
童昱文 今日我的回應,是就 #市民參與的角度來說明。也就是若所有權人想更改路名,
可透過連署方式逐步達成。從提案、討論、形成選項到投票,擴大市民參與。
當然,由市府自行決議更改路名也是選項之一,只是單向的決議,經常會面臨地方上的反
彈。
柯文哲市長提出了這樣的倡議,是希望擴大參與討論,但議員的梗圖,反而刻意略過人民
透過連署改路名的可能了。
感想:公三小? 台北市長拍影片說路名太中國,你發言人出來希望人民自行連署改路名
,影片還要酸民進黨黨部在什麼路上,結果也不看看自己有沒有職權可以改,跟本
廢到笑。發言人是不是連自己在說甚麼都不知道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