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現在的公投條文,什麼都可以拿出來公投,而中選會不能審查內容,只能形式看書面文
件是否合法合數量。
結果就造成像上次同性婚姻那樣子,內容違反人權的也可以拿出來公投。理論上如果提案
一個「沒收全台有錢人的財產平分給全國國民」連署通過也是可以公投的。什麼都拿來公
投,代議政治根本可以廢除了。
最荒謬諷刺的是當地居民居然有人在怨嘆說工作機會沒了。而他們才是永久在那邊的居民
。
平常每四年每二年選舉也就算了,現在搞得好像天天都在搞選舉,天天都在投票,投票的
內容不但無法審查,而且投票結果還不一定要執行因為沒有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