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司法我只有兩個主張
第一 嚴格的無罪推定
第二 支持死刑
在符合第一點情況下
冤獄死刑是不會發生的
而罪證確鑿的廢物真的死一死好
(犯罪者不給受害者機會 我們又何必給犯罪者機會呢?)
過去法官很難做到第一點
但是包裹事件證實了現今法官的嚴謹
包裹事件要用運毒來判證據上確實不足
雖然收貨人有陽性反應
但是食用毒品跟運毒的罰則天差地遠
這次事件法官很清楚的執行無罪推定
我認為這是司法的一大改革
當然很多鄉民會認為這樣的判決會有問題
有心運毒的犯罪者可能會模仿類似模式
被抓到後藉此逃過一劫
不過這方式大概只能讓運毒者凹一次
雖然給了犯罪者一個chance 感覺是很不爽啦
狀況如果多了 可能還要思考如何防範這種惡意
但是我對於司法的期待還是原本那樣
司法應以「避免無辜者受罰」為優先
其次才是「懲罰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