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郁芬議員-評論翁立友記者會

作者: ll6a (老成a~)   2021-02-06 07:52:25
其實這種荒謬的言論也很好破
第一
你只要把他們加害人換成該po者
第二
把受害人換成自己
因為他們主張你自己講你自己覺得不舒服就成立性騷擾
「毋須客觀行為」
這時候呢你就看她要不要道歉
她不道歉就是她自己寫的性騷擾加害人
0.0..
作者: pqbd22 (akira)   2021-02-06 08:07:00
以後批評政府會不會被告性騷擾
作者: ferb (ferb)   2021-02-06 08:08:00
我廠裡前兩天丟狗,監控室監視畫面很模糊,根本看不出是誰,只知道可能是外人,報警後,公安到場,叫上當時在那附近,工點的工人來認人,每個都認不出來,畢竟那畫面真的不行,結果當大家準備放棄時,狗居然又被送回門口警衛室。我們丟條狗第一反應是報警,雞排妹認為被性騷擾第一時間不保存證據去報警備案,卻是開記者會亂咬,你叫正常人怎麼支持?在中國報公安還能救到狗命,你雞排妹在台灣居然懷疑台灣司法,這不是唱衰台灣政府這些年來的司法體制和改革嗎?還是你支持的黨派執政耶!那些議員和支持雞排妹的好好想想,別在失去理智了。
作者: NetsFan (為了目標而努力)   2021-02-06 08:09:00
反正如果黃捷今天沒事,雞等著安插位置了吧
作者: iiiikkk (allection)   2021-02-06 08:16:00
樓上正解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2-06 08:27:00
是啊,照你說法如果你被性騷擾拿不出證據就是活該
作者: ferb (ferb)   2021-02-06 08:30:00
這些人是不是跟那些抹紅抹黑的人一樣,喜歡用抹,說到證據,不是沒有就是跳針的雞排妹也是大概是處於這種政治領域裡太久了,認為性騷擾也可以這樣幹?利用空軍或是資助空軍,想搞社會人格死亡?
作者: funliung (洛虞)   2021-02-06 08:57:00
回一下14樓,如果被誣告拿不出去證據也是活該?以前沒有行車紀錄器的年代,就是一堆人假車禍倒在你車子前面哀嚎說你撞到他啊
作者: virginia779   2021-02-06 10:48:00
沒上過性平課4%到底是多老那文沒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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