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用港區國安法罷捷? 陸委會:不支持在台

作者: 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   2021-02-05 07:57:44
一、新聞網址
https://reurl.cc/ynMrZE
二、新聞來源
CNA
三、新聞標題
用港區國安法罷捷? 陸委會:不支持在台適用
四、完整新聞內容
最新更新:2021/02/04 22:11
(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4日電)中選會日前公告罷捷團體對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罷免理由書,但因理由涉及挪用港區國安法惹議。陸委會今天表示,港區國安法是欠缺民主合法程序的惡法,不支持適用在台灣。
中央選舉委員會日前公告罷捷團體罷免黃捷的理由書,其中第5點為「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對中態度嚴重雙標」、「募集物資部份明顯違反國安法第21條」。
民進黨發言人謝佩芬今天稍早透過聲明表示,台灣國安法總共只有10條,反倒是港區國安法有第21條。
大陸委員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下午在例行記者會回應媒體相關提問時表示,陸委會尊重中選會職責,對罷免案沒有評論。但港區國安法欠缺民主合法程序,不僅嚴重傷害港人基本權益,也動搖香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基礎及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邱垂正強調,港區國安法已影響區域安全,造成國際社會不安,相信所有愛好自由與和平的人士都不會支持此一惡法,更不會支持適用在台灣。(編輯:楊昇儒)1100204
五、心得
記得泣跟蘋果對這件事情
在文內都有放上罷捷的說法
我記得以前CNA也通常會放上兩邊說法
可是這篇完全沒有提到罷捷那邊的回應
我覺得CNA 這樣不太行啊
讓我感到恐怖的是
這件事的事實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
但是兩三個主流媒體還是一直抹
甚至CNA這篇都沒有提到罷捷分的說法
如果黃捷是靠這種步數保留下來
我會覺得蠻難過得
是多看不起黃捷才會用這種奧步幫忙?
作者: pchunters (POWER)   2021-02-05 08:13:00
其實就寫錯,硬要扯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1-02-05 08:32:00
那台版國安法呢 台灣自已也有一部法律
作者: pita30 (低調)   2021-02-05 08:35:00
這發言明明就中規中舉,難道這機關要幫他說是筆誤嗎
作者: livi362 (狼)   2021-02-05 08:35:00
違反台灣國安法,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那既然黃捷違法你們所謂2-1,直接提告啊~硬拗耶就說假如違法直接告更快~七年以上刑期,怎麼就不告呢~
作者: sina1 (罪)   2021-02-05 08:41:00
哪裡造謠?香港國安法本來就不適用於台灣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1-02-05 08:43:00
兩面説法?在歷經過美國大選之後,媒體報導時的兩造説法都只能參考用
作者: livi362 (狼)   2021-02-05 08:43:00
你重點是啥,寫錯可以改啊,有新聞啊,罷捷團體、國民黨稱誤植「國安法21條」 中選會:未接獲更正要求
作者: 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   2021-02-05 08:45:00
時間點問題
作者: livi362 (狼)   2021-02-05 08:46:00
就昨天新聞什麼時間點,重點講清楚啊
作者: 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   2021-02-05 08:53:00
罷捷方說誤植 也從來沒說是香港國安法 媒體怎麼可以一直扣香港國安法到別人頭上 重點就這樣
作者: livi362 (狼)   2021-02-05 08:54:00
可以改,你有看到重點嗎~
作者: 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   2021-02-05 08:54:00
在輿論爆發前 罷捷不知道又怎麼會提更正要求
作者: livi362 (狼)   2021-02-05 08:55:00
這個是昨天早上新聞,一整天給你改,你不改,怪誰啊你所謂輿論爆發,是昨天才爆嗎?要不要去看新聞
作者: 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   2021-02-05 08:57:00
公務機關的行政程序 少說兩三天多到一個禮拜 哪有這麼快 至少還要繼續觀察 倒是你真的相信國民黨回去用香港國安法這點嗎?
作者: livi362 (狼)   2021-02-05 08:58:00
他們提要改,還管什麼公務機關時間,有提要改嗎?沒有啊
作者: cloudccw (.....)   2021-02-05 09:22:00
沒說要改阿 不就要硬耍蠢到底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1-02-05 09:31:00
第2-1條讀如「第二條之一」,不是「第二之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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