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私人企業的審查言論(關於出書)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1-01-09 11:08:06
不是很想討論這個議題
我記得以前國外有論文,還有國內學者至少有
3篇台灣的論文在討論這件事 (我那時候看到
是三篇,不知道後來有沒有增加?)
他們是說,包含國外的學者是認為說可以管制
,包含行政管制,與私人求償民事賠償部分。
不過當時主要是涉及所謂國際人口販賣、雛妓
、幼童猥褻和不良圖片、幼童色情片、國際詐
欺與國際恐怖攻擊言論...等等。管制範圍與
射程是有限制的,有幾個是他們主要關心的議
題。
政治言論應該給予最大的寬容化,其實那時候
歐美也在中東、烏克蘭那邊稿事...等等。
有分私人企業論壇內部管制,包括使用者自律
,還有論壇管理者(包含版主、站長、出資者
...等等)的民刑事責任。
私人論壇,主要是靠會員或金主捐獻,或是基
於流量的廣告收益,還有賣商品來賺錢。所以
,私人論壇的閱聽觀眾是希望越多人來看越好
。而且有些言論越聳動,越會有人氣和閱讀流
量,其實私人論壇也不希望有太多管制,得罪
很多人。
我那時候看到的那些文章,大部分的學者主張
是說:版主、小組長、站方、站長...等等這些
管理者都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好像沒有說免除

還有責任的輕重,分為管理者、版主、站長的
管版程度,如果管理有有看文章和像PTT這樣設
立檢舉版,那版主和站方管理者的民刑事責任
就很大。可能有涉及共犯的刑責問題。
還有區分文章能不能讓PO文者自刪,還有備份
,巷站外備份PTT文章,也會相應負轉載的民刑
事責任。
還有涉及文章著作權的問題。
還有涉及政府的管理責任,包含行政來函移除
,還有撤照、斷線、查沒主機設備...等等措施
。另外,還有屢勸不改對站方的行政罰款...
等等。
民眾對於私人企業論壇,主要是能主張民事損
害賠償責任。比如說個資外洩、被限制閱覽和
言論PO文活動...等。帳號被砍除。有商業損失
等等。
並不是說完全不能管制。
台灣學者主要是說:言論限制範圍不能超過法
律(法令)的限制範圍。法令沒限制的基本上都
能做。
如果涉及人身攻擊,那看是要告公然侮辱,還
是加重誹謗,那是他自己提告刑事的事情。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剛剛在上面的推文中跟某位出版同志討論這個問題,我想獨立一篇出來吧?
: 其實出版本來就有審查的,因為"選書"本身就是一種審查,
: 也就是說,出版本身已經在過濾到底什麼能出、什麼不能出。
: 講個故事好了:
: 酒鬼薔薇聖斗(東真一郎)在要出版"絕歌"的時候,本來是找上了
: 日本最有名的編輯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21-01-09 11:09:00
感謝.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1-01-09 11:34:00
通匪跟納粹都OK?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21-01-09 11:39:00
通匪不就是白色恐怖最愛用的詞嗎? 現在又流行起來囉
作者: dash007 (封鎖之心)   2021-01-09 12:18:00
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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