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院:地方自治條例規定「瘦肉精零檢出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12-31 16:38:14
違憲的是行政院。
釋字第738號【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距離限制案】
電子遊戲場業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一款第一目規定申請上開
級別證須符合自治條例規定,是否合憲?
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臺北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
條例(已失效)第四條第一項、
桃園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於中華民國一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自同日起繼續
適用)第四條第一項分別規定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應距離特定場所一千公尺、九百九十公
尺、八百公尺以上,是否合憲?
電子遊戲場業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一款第一目規定電子遊戲
場業之營業場所應符合自治條例之規定,尚無牴觸法律保留原則。
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二 限制級:……應距離幼稚園、國民中
、小學、高中、職校、醫院、圖書館一千公尺以上。」
臺北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前條營業場所(按指電子遊戲場業
營業場所,包括普通級與限制級),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九百九十公尺
以上。」(已失效)
及桃園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於中華民國一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自同日起繼
續適用)第四條第一項規定:「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
校、醫院八百公尺以上。」皆未違反憲法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
則。
惟各地方自治團體就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距離限制之規定,允宜配合客觀環境及規範效果
之變遷,隨時檢討而為合理之調整,以免產生實質阻絕之效果,併此指明。
明確表示地方訂定比中央更嚴格的標準是合乎憲法的。
至於地方自治法第三十條: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
觸者,無效。
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
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
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
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
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只有「委辦規則」一項提及違反中央「法令」者無效,
自治條例跟規則必須是違反「法律」、「法規」才無效,
而現在只有行政命令,所以我只能說拿這個說嘴的真的法盲。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ExContent.aspx?ty=C&CC=D&CNO=738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0-12-31 16:39:00
現在不一樣了 中央是最高規範 地方不能比中央嚴格
作者: ayaneru (ayaneru)   2020-12-31 16:39:00
還在拿這個護航阿 遊藝場不會移動誰管你要設多遠啊豬肉有運送問題 標準不一是要怎麼送?
作者: bear1414 (story)   2020-12-31 16:39:00
地方政府改成標示萊劑即可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20-12-31 16:40:00
誰叫你要投共產黨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0-12-31 16:40:00
現在不一樣了 中央行政命令的效力高於自治條例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12-31 16:41:00
標準不一怎麼送?現在是買賣的問題不是運送的問題。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12-31 16:41:00
誰管你法律什麼的 都能自行宣布違憲了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12-31 16:42:00
還在拿這個護航就只是蠢了。何況我不覺得行政院能不經過法院直接宣佈違憲。
作者: sdhpipt   2020-12-31 16:43:00
不跟九萬1450一起吃DPP大便的人都是蠢的意思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20-12-31 16:45:00
法規是指法規命令啦法律授權之法規
作者: moft (到處走走~~~)   2020-12-31 16:46:00
記者會中有記者企圖帶風向.立馬被打臉.回去複習一吧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12-31 16:47:00
你沒發現這個議題 還沒半個綠粉跟嗎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20-12-31 16:47:00
但行政機關懂不懂就嗆違憲,是低年級法律系學生嗎
作者: moft (到處走走~~~)   2020-12-31 16:48:00
有空.就多讀書~~~
作者: pchunters (POWER)   2020-12-31 16:59:00
跟有沒有移動有啥小關係,重點是法律優位原則吧
作者: aponla   2020-12-31 17:02:00
我覺得還有得吵 因為比例原則 零檢出這個標準可以拿來嘴我覺得如果確定有毒 那零檢出可能合理 如果可以代謝那又不一定了 但不管怎樣 絕不會是政院直接說你違憲就違憲 只能說綠共真的死性不改
作者: killerking05 (閒人)   2020-12-31 17:06:00
申請釋憲就明朗了,正好釐清行政法爭議行政命令有沒有高過自治條例是有疑慮的
作者: ayaneru (ayaneru)   2020-12-31 17:07:00
4%還知道法律優位喔 你知道自治條例和中央法規牴觸無效嗎
作者: ferb (ferb)   2020-12-31 17:07:00
說你違憲就違憲,號稱最會溝通的政府
作者: ayaneru (ayaneru)   2020-12-31 17:08:00
法規就是依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
作者: ferb (ferb)   2020-12-31 17:08:00
那你知道中央法規有違憲的嗎現在有異議,你是不知道嗎還在地方條例違反中央法規無效咧
作者: ayaneru (ayaneru)   2020-12-31 17:10:00
現在是4%仔喊違憲就違憲了喔 現在4%是超越大法官了嗎?
作者: ferb (ferb)   2020-12-31 17:10:00
喊違憲的是誰?我要我說出來如果他不是4%,你要怎麼樣?敢說就出來啊前後矛盾,躲起來了嗎
作者: pchunters (POWER)   2020-12-31 17:15:00
這篇都已經說中央和地方條例牴觸的釋憲了,還在跳針
作者: longtimens (阿捲)   2020-12-31 17:23:00
沒發現這個版大家都不想討論這個嗎?大家都只想討論柯,呵呵自己也是偏成這樣,還一天到晚檢討八卦版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20-12-31 17:24:00
我就覺得中央行政命令怎麼能高於 縣市議會 通過的自治條例
作者: fxntdsxdr   2020-12-31 17:33:00
怎麼還是有人要當超越憲法的人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20-12-31 17:43:00
綠菸粉不知道中央法規與憲法牴觸無效?
作者: aponla   2020-12-31 17:56:00
ayaneru: 4%仔喊違憲就違憲了喔 < 原來行政院是4%喔 我終於懂政黑每天在罵的4%是誰了
作者: smallken84 (Ken84)   2020-12-31 2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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