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拉
昨天頂新越南油案更審部分宣判了
看新聞有一段很有趣
https://www.nownews.com/news/5122709
頂新製油強調本案可證明被告無罪的17項新證據全未獲調查,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在收
到判決書後提出上訴。
法界人士分析,《刑事訴訟法》採取無罪推定原則,被告無須證明自己無罪,而是檢察官
要來證明被告有罪,一開始法院認為被告無法證明油品是由健康無病豬隻所熬製,直接推
論大幸福油品不能供人食用,已違反最高法院多次強調的無罪推定原則在先,現在被告已
提出新證據自證油品是由健康無病豬隻所熬製,具食用品質,法院仍未進行證據調查就論
定被告油品有問題,就法界觀點並沒有說服力。
我突然想到
太陽花占政院 魏揚等6人改判有罪(原本一審無罪)
https://udn.com/news/story/121084/4526318
但我們精神領袖林飛帆,卻坐穩副祕書長?
法官在判決理由寫道: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自由民主制度是基本憲法秩序,案件發生時
,立法院沒有全然喪失監督行政權的功能,反對方的立委仍可透過黨團協商解決爭議,或
透過釋憲解決問題,或者藉由總統、立委選舉由人民決定是否支持服貿協議,沒有必要「
占領行政院」。
到底佔領有沒有必要阿?
無罪推定到底是什麼呢?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