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貼判決書算公布個資嗎?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20-10-08 21:00:05
※ 引述《pujipuji ()》之銘言:
: 突然板上各O黑O粉要開吉大趴踢了
: 不知道各位要開吉的大大,會不會真的走到最後
: 如果真的走到最後,真的有起訴又沒和解
: 到時候把判決書貼上來算不算公布個資啊?
: 比方說以下幾個涉及政黑板的判決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訴字第 511 號民事判決 (損害賠償15萬+道歉聲明)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3 年小上字第 48 號民事判決 (原告之訴駁回)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100 年投刑簡字第 387 號刑事判決 (拘役20天,易科罰金)
: 這幾個都是ptt網友互告的判決書
: 原告和被告的姓名跟id當然是寫得清清楚楚
: 張貼判決書是否構成洩漏個資,不知板主群怎麼看
先來定義甚麼是個資好了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
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
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
個人之資料。
"摘自 個人資料保護法"
若判決書有寫出id 及真實姓名(全名喔)
而板友那還拿出來引用並且張貼的話
而被肉搜的網友提出檢舉的話
我個人的看法是違規了(已修正 貼判決書並無違規之情況)
當然 這是我 phoenixzero個人的意見
這部分可以與其他板主討論
但我也希望不要走到這步啦
另外 我希望這個部分阿 盡量在政檢板提問啦
這多少算是版務了
不過這問題說真的很好
待會m起來 希望所有板友以及板主來想一想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03:00
判決書有寫就代表在法律上這些東西是應該被公開的吧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03:00
判決書有寫就是政府公開的,你說這是違規是殺小啊媽的板主比政府公開資訊還大是不是?
作者: mimikillua   2020-10-08 21:04:00
可公開id 但名字 地址等其餘個資要遮起來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04:00
你引用個資法條文解釋 難不成你覺得法院違法判決?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0-10-08 21:05:00
如果不能公開 判決書就不會出現姓名了出來政府不讓人查判決書了除非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05:00
難不成我說柯文哲配偶是陳佩琪是違反個資法?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10-08 21:06:00
直接禁止影射及透露的動作啦。政治人物就算了,隨便丟出一個一般人名跟工作地點,那個無辜的不就很倒霉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0-10-08 21:06:00
以後道歉文 也不能出現姓名了 對吧 嘻嘻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20-10-08 21:06:00
被公開的個資就公開了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0-10-08 21:06:00
第六條第三項看一下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07:00
以你的舉例 他想不想公開法院不就已經公開了嗎阿不然它是要怎樣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08:00
法院已經公開了你要隱私什麼?法院違法?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09:00
怎麼你的個資法遇到不同身份還可以轉彎的嗎 你根本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20-10-08 21:10:00
台灣的隱私權和個資保護還是有不同的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10:00
搞錯重點 重點不是他是不是公眾人物
作者: twdvdr (風中的一粒沙)   2020-10-08 21:10:00
貼網址一定沒事 整篇貼上來就不知道了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0-10-08 21:10:00
不過這代表在板上公布判決書個資不會違法,但板規還是可以管,看要怎麼訂
作者: durg (........)   2020-10-08 21:10:00
鳳凰零你這是在挑戰現有的法律規定,我認為你明顯越界了。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11:00
我去公佈柯文哲病例性生活指紋那些也是犯法好嗎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10-08 21:11:00
是啊。板上公布個人判決書資料不違法,但純照版規文字,確實可能犯規鳳凰0應該說是違規,不是違法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20-10-08 21:12:00
個資法很多是針對法人蒐集利用個資....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0-10-08 21:12:00
板規又不是法律。沒有什麼抵觸問題吧,就像板主水桶使用者不會犯什麼強制罪或是違憲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13:00
版規當然你愛怎麼訂就怎麼訂 別亂拿個資法幫自己背書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13:00
公開的判決書寫了ID跟名字 違規的話就是板規大於法律我操他媽的板皇還比法律高,要不要再挑戰憲法?
作者: 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   2020-10-08 21:14:00
法律解釋不是望文生義好嗎,個資法規範主體先去了解好嗎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14:00
也不是這樣 版規本來就可以比法律嚴格 因為強制力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14:00
重點是那是政府公開資訊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20-10-08 21:14:00
那也是違反版違規不是違法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15:00
如果現在是貼一個小學老師的資料說他是Theoepstein。這個他媽的當然違規但貼判決書是要違規殺小?「本板禁止張貼政府公開資訊」這樣嗎?就算判決書上寫了本名跟ID,那是政府公開資訊。媽的哪個板主有種修板規"本板禁止張貼政府公開資訊"如果判決書沒有寫ID,比方說今天Theoepstein被+<><告
作者: mimikillua   2020-10-08 21:16:00
禁公布個資是為防肉搜 確實判決書是公開資訊 但是不禁的話就防不了肉搜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20-10-08 21:17:00
版主在保護這個版吧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20-10-08 21:17:00
鬼扯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17:00
嘲笑她歌聲妨礙名譽 判罰入監十年但只有寫本名,z810貼判決書說「這個本名王老五的就是Theo」才叫違規。如果判決書上寫了王老五在PTT政黑板以Theoepstein發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18:00
其實我也不太懂為什判決書會有本名就是了 通常我記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18:00
表文章嘲笑政府官員歌喉,那也是政府公開啊。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10-08 21:18:00
先別管判決書了,以trustinme那串來說,最好還是禁止影射跟透露的這個動作,不是因為人家自承非本人就沒事了,那如果這兩天有人去這無辜第三者那邊鬧怎麼辦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19:00
我記得民進黨那個三重還蘆洲的立委就寫丙○○啊。連姓都改掉,不是寫本來的姓。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20-10-08 21:19:00
其實肉搜這事,那就ip都要隱藏保護,最好連id 都要隱藏,嚴格來說都能間接辨識一個自然人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20:00
我本來是覺得可能法院覺得公開姓名保護的法益>個資但是從範例二看好像也不是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20:00
重點是貼「政府公開文件」怎麼可以違反板規。如果是非公開文件就算了,公開文件還違規真的是殺小那這樣一個小學老師在FB寫自己PTT ID是Theoepstein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20-10-08 21:21:00
判決書是公開可查的!你在那邊講什麼個資保護??天才耶~笑死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22:00
貼這個小學老師的FB,算不算是違反板規?那是公開的現在有個小學老師用本名王老五寫FB,PROFILE寫了自己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0-10-08 21:22:00
板規是寫禁止透漏(露?)個資,我剛去查字典,透露的相反是隱藏,因此已合法公開的個資應該沒有所謂的透露問題
作者: a0986188522 (a0986188522)   2020-10-08 21:23:00
如果是自己公開的資料不該被桶吧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20-10-08 21:23:00
..... 任何事 只有法官說的才算 其他人的看法也只是個人意見而已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24:00
法官說了算? 阿不然你以為判決書誰血的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20-10-08 21:24:00
法院判決結果就是公開資訊,版規不能大於法律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25:00
他說了算那就是應該公開的東西啊
作者: pujipuji (噗嘰)   2020-10-08 21:27:00
我就覺得你會認為違規才問的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0-10-08 21:27:00
板規和法律是否有上下關係可能要請法律人講解一下了,不
作者: vincentkuo (甜瓜)   2020-10-08 21:27:00
已經公開的判決書就是可供公眾查閱的資訊 果然柯粉都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27:00
puji真的很懂柯粉,不愧是柯學家。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28:00
其實最近美國有再討論SNS管理權限這塊 我是蠻同意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20-10-08 21:28:00
我個人 不想看到以後的政黑板
作者: LADKUO56 (KYOUALL)   2020-10-08 21:28:00
公開的資料不是都會碼姓名? 哪有什麼個資問題
作者: WLR (WLR™)   2020-10-08 21:28:00
能做成判決書就是過政府的個資法了,法院審過了,是覺得版上就不用審了,因為就公開文件阿,符合本板相關議題,無論是個人或公司的判決都能po才對,除非是非本板相關的事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20-10-08 21:28:00
公開的資料就是公開,不然保護不完啦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0-10-08 21:29:00
現在判決書早就不馬了...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20-10-08 21:29:00
版友互相貼判決書指著對方互罵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20-10-08 21:29:00
共和黨的看法 如果你有實質審核的權限OK 但是那同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29:00
除非是判決書只有ID或只有本名,硬要去連結才違規。
作者: a2550099 (22K逆轟高灰)   2020-10-08 21:29:00
自刪吧..有夠盲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30:00
只是貼政府公開文件就違反板規,馬的板規比法律還大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0-10-08 21:30:00
公開文件是沒錯,但是貼到哪裡被刪文還是看板規吧,難道我可以去sex板隨便貼不相關判決書?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30:00
你可以去貼啊SEX板有政黑這麼自由可以隨便離題鬼扯NBAMLBBLM?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20-10-08 21:31:00
版規可以比法律嚴格啊,就版眾同意遵守啊,只是違反沒有一定違法啊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32:00
政黑用合議制就是避免板皇,然後現在你們想打造板皇?
作者: a2550099 (22K逆轟高灰)   2020-10-08 21:32:00
你真要搞這套乾脆直接禁止大家發文討論板友啊,不過這種負能量討論板沒人會認同這項啦
作者: EggAcme (Egg)   2020-10-08 21:33:00
那網軍算職業嗎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20-10-08 21:33:00
幫芝加哥哭哭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20-10-08 21:34:00
小熊總經理是怎麼一回事ww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34:00
中區全滅了我操。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20-10-08 21:34:00
當年的白襪襪....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35:00
TheoEpstein這個ID的本人:https://i.imgur.com/tSD9n8i.jpg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20-10-08 21:35:00
歪樓了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20-10-08 21:36:00
(  ̄ c ̄)y▂ξ 判決書頂多叫人出來打球而已啦至於後續靠名稱搜出來貼來搗蛋的 當然NG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37:00
或者我發一篇「名字有keri的是不是都很政治雞巴」還是繞過去禁止討論板友啊,哪個板友叫Keri?出來玩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20-10-08 21:37:00
T董怎麼不直接說鳳凰零是個機吧人就好(?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0-10-08 21:39:00
鳳凰零太明顯了。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20-10-08 21:41:00
偷釣
作者: red722 (白沙在涅)   2020-10-08 21:54:00
判決書又不會登載照片跟住址 鳳凰不要想太多惹
作者: blueash (藍灰)   2020-10-08 23:13:00
奇怪大家講的那麼開心 google都有新聞可以查到的事 關鍵字 貼判決書 判賠基本上法院公開的 你可以貼連結過去判決書 但是把內容複製下來貼到這邊就違反個資法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20-10-09 01:14:00
請問違反那一條?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20-10-09 07:28:00
是想當酷吏嗎? 標準越弄越嚴
作者: gogoegg (--)   2020-10-09 08:16:00
柯粉就是有這種傾向啊! XDDD 會被酸很正常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0-10-09 08:23:00
看了一下網路上各方討論與各種判決 貼判決書還是要小心首先是貼法院網站公開的判決書"比較安全"貼自己收到的判決書 上面有姓名住址等 一定要馬掉此外就是貼判決書 還要符合「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使用(個資法20條) 而且此項各方法律人見解不一法院判決書只會幫你馬掉住址 職業 身分背景不會例如我想貼某某某有某前科 可是順便揭露了他的職業這樣可能會有違法被告的問題 揭露該人職業是否是必要的使用之類的回到板務我覺得板主還是要互相討論一下 可以訂清楚一點例如只能貼案號、判決結果之類的 還有任何個資都要馬掉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20-10-09 11:18:00
馬的判決書都查得到了 還在個資 個三小
作者: blueash (藍灰)   2020-10-09 13:21:00
那個議員被判賠的 就是複製貼法院公開的 法院的判決書裡面有姓名然後就被告違反個資了 保險作法就是把案號跟法院公開連結丟出來就好 不要複製判決文過來 真的要複製就把姓名碼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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