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rbear (空氣熊)》之銘言:
: : ※ 引述《dxc669 (誰是妳的那個唯一)》之銘言:
: : : 我認輸了。不要再打電話到我學校了
: : : 我以後不敢講話了。你們想怎麼噓就怎麼噓吧
: : : 我再也不替柯文哲辯護,也不幫那個醫生發聲了
: : : 到此為止吧
: 噓 dxc669: 腦麻兒 08/25 03:05
: 所以說嘛 切記做人嘴不能太臭
: 當初不告你 不代表被你罵的人都不想告你
: 政黑再怎麼樣大家打打嘴砲就好
: 像你這樣講話 說是個老師
: QQ
: 台灣教育失敗我看你這種人要負很大部分的責任
: 推 swatseal: 他光跑法院就爽了XD 10/08 14:35
: 推 tkglobe: 會先開偵查庭啦,檢事官會問你們要不要和解 10/08 14:39
這邊分享一下經驗,原告方的經驗(甜笑)
首先會開偵查庭,這邊會問要不要和解,
通常這一階段,被告態度會比較硬,沒關係,慢慢來。
之後會有兩種結果:
一、不起訴
二、起訴
妨害名譽算是輕罪,所以檢察官常常會聲請簡易判決來處理,
這時會收到一封限時掛號通知,如果兩造都接受就結束了。
但想當然爾,被告被起訴的話"不會接受簡易判決",
被判有罪就完了,所以會拒絕簡易判決,之後還是會開庭。
這次開庭,被告態度就會軟了下來,
因為他已經是被起訴的狀態,代表檢察官審視證據後,認為這是「有罪」的才會起訴。
法官會再問兩造要不要和解,
一般來說態度不要太硬的話,一定程度的「善意」就可以讓法官也跟著「勸和解」。
真的要判也不會判到入監服刑啦。
大概都是「拘役,可易科罰金」這樣。
總之供參考。
政黑點:
雖然永康街的事,上新聞之後柯文哲市府動了起來,但你們不要找我爆料啦!
什麼路燈沒電、路上坑洞,去找你們那邊的議員,找我沒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