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科技偵查法通過很可怕!」高虹安提5點

作者: wang19980531 (豬精男)   2020-09-18 09:57:35
「科技偵查法通過很可怕!」高虹安提5點質疑:要重演總統府資料外洩?
風傳媒
法務部研議《科技偵查法》草案引發外界「監控民眾」的抨擊,民眾黨立委高虹安今(17)
日提出5點質疑,並指雖然德國也確實有類似的立法,但德國有「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
R)的保護,民眾即使同意或因法律效力於偵查階段被監控通聯記錄,但對於個資具有「可
攜權」,調查結束後要求監控單位立即刪除資料,而台灣目前根本沒有可比照GDPR相關的個
資保護規定。
高虹安提出5點質疑,首先她指出,《科技偵查法》草案與過去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不
同,為的是希望能突破目前的通訊軟體限制,如Line、Skype直接於通訊過程截取中,會產
生解碼還原訊息的問題,所以想立新法,從設備端的源頭植入某些軟體,以進行全程的監控

並次她提到,若《科技偵查法》一旦通過就很可怕了,因為民眾會不知道何時已被認定成犯
罪嫌疑人或相關人士,然後手機的通訊軟體已被監控而不自知,同時在偵查結束後,才會被
通知你在某段時間已被偵查、被蒐集資料,所有的通聯記錄還會被留存,5年後才會進行銷
毁。
再者,高指出,儘管該法草案針對蒐集的資料,要求辦案人員只能存取通聯記錄,不能「看
」其它如影音及圖像等資料,但這樣採取的是道德約束,高認為,沒有入法的「道德」真的
沒有約束力,畢竟人性不可知,這也就是為什麼立法院立法必須把所有的可能和人性考慮進
去,立法嚴謹,才能保護國人權益。
指德有類似立法 高虹安:但台灣缺少個資「可攜權」同時她也表示,以德國來說,確實有
類似《科技偵查法》的立法,但德國有「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General Data Prote
ction Regulation),民眾即使同意或因法律效力於偵查階段被監控通聯記錄,對於個人的
資料也具有「可攜權」,可以在調查結束後,要求監控單位立即刪除資料,但台灣目前根本
沒有可比照GDPR相關的個資保護規定。
高強調,法務部目前就要制定《科技偵查法》還太早,畢竟還沒好的工具或制度可以防範蒐
集來的個資保存5年,是要保存在哪?會否有資安疑慮?會不會像先前總統府資料外洩疑雲
一樣?希望法務部能針對這次造成民眾疑慮部分,好好檢視所有的法條,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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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2ZMZ8o1
不愧是女神
目前看來作法是直接在行動裝置植入特定軟體,以達成監控效果。
所以基本上通訊軟體有加密啥的都沒用
但人民質疑的是權限問題,未來可不可能因調查需要為由上綱調查權限?
以及政府資安的問題,畢竟過去才發生資料外流,必須好好向人民解釋。
結果政黑沒幾篇討論這個 我也是笑笑 是忘記了 還是害怕想起來?
作者: EOTFOFYL (才五張,分快點。)   2020-09-18 10:00:00
問題不是女神不可信嗎?
作者: k1k1832002 (Matoriel)   2020-09-18 10:02:00
我想普遍共識都覺得沒犯法就不用怕了 會怕都4%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20-09-18 10:03:00
沒討論還要被你笑笑,你啥立場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20-09-18 10:04:00
都被監聽了還要通知被監停人我幫你把個資清掉了??高委員我希望你在打這議題前先跟刑事警察局調查局開會了解一下情況 不要連監聽也要扯GDPR 真的是丟資訊人的臉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0-09-18 10:09:00
在行動裝置植入軟體有這麼容易嗎?以iPhone而言,光是要在不知情的前提植入軟體就近乎不可能了,更別說攔截Line或Skype的資料
作者: OverInfinity (超越無限)   2020-09-18 10:12:00
這完全可無限陰謀論:妳怎知GDPR就有徹底執行?
作者: AJizzInPants (阿基師在褲子裡)   2020-09-18 10:20:00
自稱中立的通常都...
作者: yun0112 (Yun)   2020-09-18 10:42:00
通常不中立的才會說自己中立今天簡體有記得轉乾淨了啊
作者: DoncicInPTT (東七七玩批踢踢)   2020-09-18 11:20:00
看這id的文我很累了XDD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20-09-18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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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dye (~Tales of MADAO~)   2020-09-18 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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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perya   2020-09-18 1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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